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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近3成农民入合作社 守田拿工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4  来源:东方今报  浏览次数:468
 

  家住焦作市博爱县金城乡南庄村的王保田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自从3年前他将自家的土地流转,加入了中原种植合作社,除了每年每亩能得到1000斤小麦外,在合作社里干活一年还有1万多元的工资,成为既种地又拿工资的“职业农民”。□东方今报记者李国营杨继盈实习生耿彩霞/文图

  守着田地拿“双工资”

  焦作市博爱县金城乡南庄村村民王保田60多岁了,2月7日,他和朱存英等七八个人在中原种植合作社的地头撒肥料。王保田在中原种植合作社上班已3年了,儿子和儿媳在外打工,剩下老伴儿和他在家。

  “和乡亲们一起到合作社干农活,一天工作8小时,一个月只用上25天班。平日里干活大家有说有笑,既锻炼身体还能挣钱,比在家里打麻将可强多了。”王保田说。

  3年前他将自家的土地流转,加入了中原种植合作社,除了每年每亩能得到1000斤小麦外,在合作社里干活一年还有1万多元的工资。

  “集约”创出更多效益

  在南庄村像王保田这样拿“双工资”的农户不在少数。南庄村为何会有这么多的“职业农民”呢?原来是该村中原种植合作社理事长孙永利在做大合作社。

  守着田地,如何提高粮食产量,如何利用土地发家致富,在孙永利心中,他有自己的小九九,那就是加快土地流转,优化种植模式,实现集约化经营。

  成立中原种植合作社后,为发展壮大合作社的规模,孙永利认准一种方法:就是把土地也集中起来,调整结构,搞集中种植。

  近三成农民加入合作社

  孙永利推出了两种形式承包村民的土地:一种是“租种”,以每亩800元的价格租种村民的耕地,超出的收入归合作社所有;另一种是“双千斤托管”,村民按每亩800元的价格支付合作社种子、农药、化肥、机耕等费用,每年从合作社领取1000斤小麦和1000斤玉米

  土地流转出去的村民和村内一些不能外出打工的闲散劳动力,被孙永利聘请到自己的合作社里上班。短短两年时间,全村有1400亩耕地以这两种形式加入了合作社。“今年年初,我们同8家农机、种植合作社成立了合作联社,流转的土地加起来有5000多亩,‘职业农民’的数量也翻了一番。”孙永利说。

  据统计,像中原种植合作社这样的专业合作社,在博爱县还有254家,近四分之一的农民加入了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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