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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3-09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作者:记者 吴砾星  浏览次数:365
 
 
——访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袁延文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稳步推进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发展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湖南省新化县有个官渡桥村,一半以上人口外出务工,村委会牵头组织社会化服务,全村没有抛荒一丘田。与小农户单干相比,农业社会化服务使粮食亩均增产50公斤左右。”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袁延文接受采访时谈到农业社会化服务。去年全国两会上,他呼吁以农机化促进粮食安全,得到了农业农村部的重视,实行农机作业补贴等建议得到采纳并被写入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
 
  “2013年开始,湖南省累计安排专项资金7亿多元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全省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已经发展到6.9万个,生产托管服务面积突破7000万亩次,服务小农户近500万户。”袁延文表示,“去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率先复工,不误农时抢抓春耕生产;面对罕见的低温寒露风灾害,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全力抢收抢烘,将灾害损失降到了最低。”
 
  袁延文认为,近年来,各地以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为抓手,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为进一步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他建议:
 
  一是分区域、分产业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近几年,中央每年安排农业社会化服务专项资金,统一按照每亩100元标准给予补贴。但受地形地貌、连片规模、种植环节等影响,不同地区、不同产业的社会化服务成本差异较大。建议分区域、分产业对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行精准支持。一方面,提高对粮食特别是水稻的社会化服务补贴标准,加大对集中育秧、机插机抛、统防统治、烘干等关键薄弱环节的服务补贴力度,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另一方面,加强对南方地区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推动农业现代化区域平衡发展。
 
  二是出台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支持政策。许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由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发展而来,设施、设备和人员主要用于自身生产经营需要。大规模、高质量搞好社会化服务,需要添置足够的设施设备、兴建服务场所、增加人手。建议出台针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的支持政策,设立发展专项,支持发展专业化服务主体,引导兼业主体扩大服务规模;支持基层政府与服务主体建设区域性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涵盖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绿色防控、烘干仓储、加工销售等全产业链,提升服务水平。
 
  三是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养。当前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专业化人才不足,建议将农业社会化服务人才培养纳入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内容。重点加强服务组织负责人培训,提高成立农民合作社等服务组织和担任负责人的门槛,促进服务组织完善管理、提升质量;鼓励采取政府与服务组织合作定向委培等方式,培养具有专业素养的一线生产经营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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