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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农资市场监管念好“四字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8-27  来源: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浏览次数:162
 

  最近,聊城市高唐县局在农资市场监管方面积极进行探索和创新,努力念好防、审、查、护“四字诀”,不断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防”字前移,提高农民辩真识假能力。该局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田间地头,通过面对面讲解、散发宣传材料等方式,向农民群众详细讲解假劣农资辨别知识和科学选购农资方法,努力提升其辩真识假能力和消费维权意识,提醒他们在购买农资前增强防范意识,仔细甄别,科学选购,谨防上当受骗。

  二是“审”字为先,严把农资市场准入关口。充分发挥注册登记职能作用,凡是申请农资经营的企业和商户,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把好准入关口,对涉及到前置审批的经营项目,认真审查其前置审批手续,努力做到证件齐全再发照;对不具备开业条件和经营资格的,坚决不予核准,确保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三是“查”字为重,严打农资经营违法行为。以化肥、种子、农药和农膜等产品为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重点检查农资经营者是否认真落实“两帐两票一卡一书一留样”等各项自律制度,农资商品是否过期、失效、变质,标签是否齐全,包装上是否标明批准文号、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内容,是否属于国家禁用的农资产品,是否属于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假冒伪劣农资产品等内容,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制售假冒伪劣、商标侵权和傍名牌等违法经营农资行为,努力维护农资市场经营秩序。

  四是“护”字当头,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和基层“一会两站”的作用,积极受理农民朋友有关农资消费方面的投诉和举报,做到及时调查了解、公平公正处理,努力将农资消费纠纷和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使农资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了及时、有效维护。(文∕高唐县工商局办公室 颜丙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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