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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种子侵权案 就到“种子一条街”上办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4-17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浏览次数:363
 

合肥中院在樊洼路上现场庭审,警醒商户莫侵权

  “那不是邻居王老板吗,他怎么成了被告啊?”昨天下午,省城樊洼路种子一条街上,一位店主惊讶地问道。原来,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在这里布置了一个临时法庭,现场审理一起种子侵权案件。

  种子侵权被索赔百万

  昨天下午3点,该案正式开庭。记者在现场看到,原告是来自江苏的一家农业科学研究所。
 
  原告在诉状中称,“扬麦13”是他们育成的优质高产小麦种子,在安徽、江苏两省淮河以南地区很畅销。2012年以来,被告公司的两款小麦种子跟“扬麦13”一样,只是换了包装。原告要求两名被告承担侵权责任,支付100万元损失。

  被告公司代表王小丰在庭审中称,种子是在市场上买来然后加以包装的,根本就不知道是“扬麦13”。自己被起诉后,有了鉴定结果,才知道自己所售产品是侵权产品。面对原告的其它举证,被告没有提出太多异议,只是认为百万索赔过高。庭审最后,双方都同意进行庭后调解。

  现场开庭为商户普法

  “真没想到,王老板摊上了大事。”昨天,在旁听席上来的都是种子一条街的经营户,听完案件审理情况后不少旁听人员感慨地说。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樊洼路上有上百家专门销售各类种子的商户,被大家称为种子一条街。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王怀庆法官告诉记者,近几年来来,农作物新品种纠纷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大多都是外地企业来肥维权,其中种子一条街上的商户频频被告,引起他们的重视。

  “受理该案后,就决定通过现场开庭的方式,引起更多种子商户的注意。”王怀庆告诉记者,通过现场审案的方式普及种子法律法规,让更多经营户明确认识知识产权,不要为了眼前小利“瞎卖”,只有多一分不侵权的意识,才能少一分被告后的巨额赔偿。(文中人名均系化名)(记者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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