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化肥网
一是强化窗口把关作用,对农资经营主体准入资格进行细致审查。对不同规模农资经营主体年审把关,并进行逐户实地查验,与电子登记台账数据资料、年审报送材料(申请设立材料)进行“复核对比式”审查。
二是加大市场巡查频次与力度。把种子、化肥、农药、地膜四类农资商品作为监管检查的重中之重,对经营主体的“商品进销货台账、种子备案”等农资市场经营管理制度进行逐户、逐项检查。严肃处理违法行为,并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强化日常监管。
三是进村入户,近距离、面对面了解并农户对农资市场监管和商品供需等方面的需求,并进行现场指导。
四是以农资经营主体为对象,专门对其进行守法守规、行业守责、诚信自律3项内容引导、教育、培训。
五是以定点组织和不定期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向农民宣传农资商品消费注意事项、维权途径。组织不同规模的“进村入户上地头”农业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和农资商品的识别选购、使用方法、地质选材及注意事项。现场受理和解决消费维权诉求,减少和避免消费侵权问题的发生。 (含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