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农技中心关于印发《增施有机肥促进规模主体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耕肥、耕环、耕保、农技)站(总站、中心),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技术推广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技推广总站,北大荒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农业发展部,农业农村部科学施肥专家指导组:
按照《2026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农办农〔2026〕12号)要求,支持规模种植主体采取粪肥还田、施用商品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技术措施,推动有机肥还田利用,促进粮油作物大规模持续均衡增产。全国农技中心组织制定《增施有机肥促进规模主体单产提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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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农技中心
2026年5月26日
增施有机肥促进规模主体单产提升实施方案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的关键之年,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意义重大。坚持产量产能、生产生态、增产增收一起抓,加快有机肥施用技术模式的推广应用,充分发挥有机肥资源在培肥地力、提高单产,持续提升粮食产能中的重要作用,服务粮油大面积单产提升。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水稻、小麦、玉米、大豆、油菜,兼顾马铃薯、花生等作物,聚焦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坚持用地养地相结合,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重点推广机械抛洒、机械深施、管网施用等技术,增施堆肥等固体粪肥、沼液等液体粪肥和商品有机肥。推广无人机飞播、机械翻耕等技术,实现绿肥轻简化、机械化利用。加快有机肥资源还田利用,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
二、组织实施
结合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县,选择一批县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鼓励“十四五”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2026年继续实施以粪肥还田为主的增施有机肥技术模式,促进规模主体单产提升。引导种植主体自积自造有机肥或购买有机肥施用服务。组织服务态度好、还田能力强、信用记录好的服务主体对接种养两端,提供高效便捷的有机肥还田服务。
三、技术模式
以增加有机肥施用,促进粮油作物大规模均衡增产为目标,集成推广固体粪肥、液体粪肥、商品有机类肥料、绿肥等技术模式,加快有机肥还田应用。
(一)固体粪肥还田
固体粪肥应按照《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 3442—2019)》要求进行发酵腐熟。综合考虑产量水平、土壤供肥能力、粪肥养分含量、肥效反应等,提出有机无机配合的用法用量。粮油作物氮肥替代比例一般不超过20%,固体粪肥推荐用量200—1000公斤/亩。宜在秋季或播种(移栽)前作基肥一次性机械撒施,避开雨季,施用后及时翻耕入土,使固体粪肥与土壤混合。
(二)液体粪肥还田
液体粪肥主要以畜禽粪便为原料,采用沼气发酵、黑膜覆盖等方式厌氧发酵产生,沼液中重金属含量、盐分及卫生学指标应符合《沼肥(NY/T 2596—2022)》要求。沼液可作基肥、追肥,用量根据作物需求、土壤肥力和沼液养分状况确定,一般推荐用量2—7方/亩。严格控制施用浓度,沼液作追肥时应适当稀释,避免烧苗。沼液通常采用喷洒式、滴流管式、注入式施肥机械,也可通过灌溉施肥施用。
(三)商品有机类肥料施用
商品有机类肥料包括以畜禽粪便为原料加工生产的商品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以及腐植酸类肥料等。商品有机类肥料需原料来源清楚、发酵腐熟完全、质量符合相关标准技术要求。推荐作基肥施用,一般推荐用量为100—500公斤/亩,注意与化肥配合施用。含微生物的有机肥料避免与碱性肥料或杀菌剂同时施用。
(四)绿肥种植
水田可选择紫云英、苕子、箭筈豌豆、蚕豆、黄花苜蓿等豆科绿肥,或肥田萝卜、肥用油菜、多花黑麦草等非豆科绿肥,一般在9—10月播种。采用翻压还田作基肥,豆科绿肥应在水稻直播或插秧前7—15天翻压,非豆科绿肥的翻压时间应适当提早,翻压量1.5—2.5吨/亩。翻压前宜施石灰或者专用调酸颗粒剂50公斤/亩,有条件的田块翻压后先晒田2—3天,后灌浅水沤田。旱地主要采取轮作、套作、混作等方式,采用苕子、箭筈豌豆、肥田萝卜、山黧豆、冬油菜、草木樨、豌豆等绿肥作物,南方宜秋播(9—10月),西北秋闲地宜夏播(7—8月初),东北等严寒区可顶凌春播。一般在下茬作物播种或移栽前15—20天翻压,西北地区可在入冬前翻压。翻压量1.5—2吨/亩,翻压深度12—18厘米,注意压实。土壤偏酸性的旱地,翻压前施石灰或者专用调酸颗粒剂50公斤/亩。
四、工作要求
各省及相关县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主要技术措施、实施方式、补助标准和监管措施等,抓好技术落地。各地要系统梳理增施有机肥工作成效,打造一批有“看头”的示范样板,开展有机肥科学施用、种养循环发展等系列宣传,提炼一批有“说头”的典型案例,讲好农业绿色发展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