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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立法促特色小杂粮扬长补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8-03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作者:记者 马玉  浏览次数:755
 
 明确发展重点 强化扶持政策

山西立法促特色小杂粮扬长补短
 
  本报讯(农民日报·中国农网记者 马玉)近日,山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山西省小杂粮保护促进条例》,针对小杂粮种质资源保护和产业发展,明确了小杂粮全产业链发展重点,强化小杂粮产业发展扶持政策,以法治方式推进农业“特”“优”战略,擦亮“小杂粮王国”金字招牌。
 
  山西农业的优势是特色农业,其中之一是小杂粮。山西南北横跨六个纬度,形成了适宜各种小杂粮不同生长需求的独特气候,是优质小杂粮的黄金产区,种类多、品质优、产量大。
 
  基于优势,《条例》明确了资金扶持和种质资源的保护力度。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涉农资金,重点用于小杂粮发展,并对参加小杂粮种植保险的投保人给予财政补贴,向小杂粮生产、加工、经营企业提供贷款贴息项目,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的用于小杂粮生产、加工、仓储等农业机械给予财政补贴等。同时,省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全省小杂粮种质资源普查、收集、整理、登记、保存、交流和利用等保护促进工作,建立小杂粮种质资源保护制度,建设小杂粮种质资源库;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建设小杂粮良种繁育基地,支持优质小杂粮种子生产和良种示范推广工作,保障小杂粮良种供应
 
  瞄准短板,《条例》强化政府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扶持。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培育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小杂粮种植,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牵头建设小杂粮基地,开展标准化管理。强化政府对品牌建设的引领推动,建立健全小杂粮区域公用品牌运营管理制度,完善小杂粮区域公用品牌的培育、推介、保护机制,支持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参与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小杂粮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建设,申请中华老字号、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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