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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途中种子受潮,责任到底归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08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595
 

  2月26日,记者从安徽华隆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隆种业)了解到,近日,由于连日来的阴雨天气,他们遇到一件麻烦事。
  2008年11月13日,华隆种业和河南某农业科技公司签了一份玉米种购销合同,合同中规定,由乙方(华隆种业)到甲方(河南的公司)处去提取玉米种。后经过协商,由河南那边通过物流公司将玉米种送往六安,运费由乙方承担。2月26日下午,物流公司将玉米种送达了位于市区大别山路的安丰大厦。按理说,这件事也算是圆满结束了。但是,让大家都没想到的是,由于受连日来的阴雨天气影响,玉米种受潮了。华隆种业的吴经理指着一袋玉米种子上的一个小小的气孔解释说,有的种子的包装袋上有这种透气孔。可能物流在运输途中遇到连日阴雨,空气湿度大,透过这个气孔使得种子受潮了。检测结果显示,玉米种的水份高于正常水平,也就是说这批货不合格,需要原货退回。
  华隆种业随即和河南那家公司进行沟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在收到种子15日内对芽率、水份……等进行检测,种子保证不霉变、不破带、未淋湿”,这批种子需要原货退回。对方在知道这个情况后,由于害怕物流公司推脱责任,竟提出要华隆种业暂时扣押物流公司车辆的要求。对此,华隆种业的吴经理认为不合理。他告诉记者,签订的合同中,只明确规定华隆种业和河南方两方面的利益关系,并不涉及物流公司这一方。我方只负责接收合格的种子,如果不合格,只能原货退回。不存在和物流公司之间的纠纷。一时间,双方陷入僵局之中。
  记者就此采访了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殷坪律师,殷律师告诉记者,这种合同纠纷问题一般都十分复杂。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华隆种业和河南方的合同中,如果明确规定对方质量有合同中提到的问题,可以原货退回,那么华隆就可以依据合同实行退货。而河南方如果想追究责任也要找到当初与物流公司签订的合约,看是否有关于保证货物质量的具体规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双方都无权扣押物流公司的车辆。这种扣押行为,只有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才拥有这样的权力。这类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功的话可以求助法院根据具体合同来判定到底属于哪一方的责任。(六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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