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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月:“问题种子”造成的损失谁来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2-14  来源:荆楚网(武汉)   浏览次数:71
 
 
      近日,针对河南邓州市都司镇不少村民反映“问题种子”导致玉米大幅减产一事,当地农业局执法队官员称,这类种子流入市场是暗箱操作的结果。而邓州市种子公司负责人也表示,他们从未销售过这类种子,是有人私下操作导致问题种子流入农民手中。(12月12日中国新闻网)
 
      一份耕耘,一从收获。然而对于河南邓州市都司镇不少村民来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同样的辛勤地付出,换来的却是亩产减半的结果。究其原因,问题出在种子上。笔者想问,我们现在都是想方设法的帮农民增收让农民致富,出现“问题种子”不但不增收反而让农户蒙受巨大损失,谁该为此埋单呢?问题种子又是如何流通到村民手中的呢?
 
      从记者的报道来看,都司镇不少村民受灾最为严重,涉及辖区19个村庄,每亩产量大多只有300至400斤,亩产不及去的一半,按照今年玉米每斤0.8元,整个鲁家村村民因种“沈玉17”直接损失在90万元左右。
 
      既然问题出在种子上,那种子的来路就有问题了。邓州市农业局执法大队方队长对记者说,执法队对假劣种子监管是非常严格的,尤其是耕种季节,执法队会经常到市场检查,防止假劣种子坑农害农。鲁家村村主任鲁应战告诉记者,该种子是由镇种子站直接提供种子给各个村,然后由村会计统计后发放到村民手中,并统一办理10元钱的购种财政补贴。“问题种子”集中出现在都司镇辖区内,说明乡镇的种子站或村委会其中哪一个环节出现了纰漏,让投机分子有机可乘暗箱操作,出现以假乱真中饱私囊,希望相关部门彻查此事,尽快弄清事实真相,还村民一个公道。
 
      如今,凡购买了“沈玉17”的农民都获得了每亩30元的补偿,但这并不能平息村民的不满,填补村民的损失。我们要明确“问题种子”由谁造成,就应由谁来承担相应的损失。补偿多少不是关键,关键是要揪出真凶,堵塞漏洞,惩前毖后,杜绝再次出现类似现象。
 
      “问题种子”不是天灾,而是人祸。涉农物资不是小事,需要各级领导干部引起重视,说小一点是关系到村民一家人的收入,说大一点是涉及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到党群干群关系。
 
      因此,我们要加强对农作物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市场的监督管理,推进农资市场监管关口前移,建立长效机制,严防假劣种子、化肥、农药流入市场,对弄虚作假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严肃处理,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规范、竞争、有序的农资市场秩序,让村民用得放心、种得开心、过得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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