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简讯 » 正文

呼和浩特市将开展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工作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8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浏览次数:65
 
 
原标题:我市将开展种子 生产经营备案工作
 
      日前,记者从市农牧业局种子管理站获悉,按照农业部种子局的要求,根据《种子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该站将在全市开展委托生产种子、委托代销种子、设立分支机构和经营不分装种子四种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主体备案工作。备案主体为受持证企业委托只从事种子生产活动的村社(农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受持证企业委托代销经营其种子的经营户;经营不再分装种子的经营户;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有效区域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生产经营者。备案主体要向当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备案。(记者王科岩)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