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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意见出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26  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网  浏览次数:116
 

      (记者李铁兵)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种业体制改革提高创新能力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0年,构建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创新体系,培育10个以上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建设300万亩优势作物种子标准化生产基地,力争打造5个年均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在全国具有领先水平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业集团。

      按照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要求,我省将推动非公益性研发机构改制。改制后到企业的育种科研人员,其社会保障执行我省改制有关政策。公益性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2015年底前实现与其所办种子企业脱钩,并逐步退出商业化育种,不再从事种子生产经营活动。未按时脱钩的,企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到期后不再核发,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等部门不再安排项目和提供资金支持。

      意见强化种子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种子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改善育种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条件,建立自主研发或成立股份制研发机构。支持我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和特色种子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为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我省鼓励科研人才向企业流动,鼓励科研人员通过兼职、挂职、签订合同等方式,到企业从事商业化育种,3年内保留其原有身份和职称,档案工资正常晋升,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可正常申报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

      公益性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利用国家拨款发明的育种材料、新品种和技术成果,可以作价到企业投资入股,也可以上市公开交易。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研发团队或成果完成人在河北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转让获得的收益,其所得不低于70%,其中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

      根据良种科研攻关规划、计划,我省将建设主要农作物和主要林木及特色农作物科研攻关平台,实现育种成果新突破。

      此外,我省还将建立新品种引进与展示示范基地,实现新品种安全性评价、生产技术配套、新品种展示与推介、支撑种子市场监管等四大功能,加快新品种推广应用,确保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稳定在97%以上,林木良种使用率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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