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三农 » 正文

开车旅游偷250斤棉花被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2-16  来源:大河报  浏览次数:174
 

男子开车旅游偷250斤棉花 案发后退赃款被罚6000元

    开车来洛阳栾川旅游的程某,没被栾川的美景迷住,看到商店内存放的棉花一时财迷心窍。为运走250斤棉花,他又偷了附近商店的手推车。昨日,栾川县人民法院判决的这起盗窃案生效。

    2014年6月初,家住汝阳县的程某,驾驶面包车来栾川游玩,途经栾川县合峪镇时,发现赵某所开的商店内存放有大量棉花,遂心生窃意。随后程某到洛阳关林市场购买了液压剪、老虎钳等工具。6月5日程某携带作案工具驾车再次来到合峪镇。凌晨,程某用工具撬开赵某商店的门锁。进入商店后程某发现棉花体积较大,没法运走,于是又窜至附近一种子商铺,从商店内盗走一辆手推车,用手推车将250斤棉花运出去,连同手推车一同装到了自己的面包车上。

    6月6日凌晨4时左右,程某来到洛阳关林市场,以每斤5元的价格将棉花卖给一市民,得赃款1000元。经鉴定,程某所盗棉花价值3000元,手推车价值153元,合计价值3153元。

    案发后被告人程某已全部退还赃款。

    栾川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程某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最终对程某判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