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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公证处对未经授权私自销售种子的行为进行保全证据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9-25  来源:宿迁司法行政网  浏览次数:117
 

    眼下正是小麦播种时节,为了确保秋播种子安全,保障农民权益,近日,市公证处对市区一商铺未经授权私自销售河南某公司种子的行为进行了保全证据公证。

    9月17日,河南某种业有限公司的授权代理人来到我处,称其公司系某知名品牌种子在江苏的原种生产、加工与经营授权单位,现发现宿迁市场上有未经授权私自销售上述种子的行为。为了证明这一事实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申请保全证据公证。下午,市公证处委派公证员与该公司的授权代理人到达市区某种子销售公司,在公证员的监督下,该公司代理人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购买了上述品牌的种子。回到公证处后,该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作了公证书。(李楠  赵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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