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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信推广员宣传 问题种子致300余亩土豆减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2  来源:济宁日报  浏览次数:179
 

  “高产!亩产土豆可达5000斤,签订合同包收购!”济宁曲阜息诹镇农民刘刚、赵宏等4名农民听信土豆推广员王兴的宣传,将在王兴处购买的种子种在300余亩土地上,造成土豆大规模减产。4月21日,曲阜法院判决王兴赔偿刘刚、赵宏等农民4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2012年10月,刘刚、赵宏与种子推广员王兴签订了《土豆生产合同》,约定土豆亩产量应为5000斤左右,刘刚、赵宏等人在种植土豆后,王兴会向他们提供土豆种子及化肥、农药和技术指导。土豆成熟后,王兴以每公斤1.2元的价格回收产出土豆。合同签订后,刘刚、赵宏等人严格按照王兴的方法对土豆进行管理,王兴也按照合同约定向几人提供化肥、农药并定期前来进行技术指导。2013年1月25日,到了土豆收获的时节,刘刚、赵宏在挖土豆时,发现地里部分土豆已经腐烂变质。4人将所有收获土豆集中起来,发现这些土豆亩产量仅有2030斤左右,与合同中5000斤竟相差近3000斤。

  4人带着部分腐烂变质的土豆找到王兴索取赔偿,但终因双方赔偿金额相差甚远,闹的不欢而散。刘刚、赵宏等人便以王兴与种子供应商颜某销售伪劣种子,给自身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为由,起诉至曲阜法院,要求王兴与颜某赔偿各项经济损失58万元。昨日,曲阜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作出王兴赔偿刘刚、赵宏等农民4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的判决。(通讯员 盛春坤 翟学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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