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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微博预警 谨防农资产品诈骗信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5-18  来源:法制日报  浏览次数:141
 

  法制网乌鲁木齐5月17日电 记者 潘从武 “眼下正值春耕季节,各类农资产品需求量日趋上升。一些不法分子伺机将罪恶之手伸向农民,且诈骗手段不断翻新。”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官方微博发出预警信息,提醒广大农民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5月9日,新疆额敏县公安局接到辖区居民赵虎报案称,他被一名自称是农机局工作人员的人以退“农机购置补贴”为由,诈骗现金近5万元。

  不久,民警又陆续接到4名群众报案,他们均反映被人以退“农机购置补贴”为由诈骗,损失达6万余元。

  为防止更多群众被骗,额敏县公安局立即与当地农机部门联系,调出辖区10个乡镇共2350名购买农机用户的名单。派出所、警务室民警按照名单,将预警信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给每一个购买农机的农民,防止他们上当受骗。

  新疆自治区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犯罪形势十分严峻,呈现 “四有”特点:有规模,农资犯罪团伙已经发展为集团化经营,一些制假售假团伙甚至注册成立公司,披上合法外衣从事犯罪活动;有技术,由于农资行业的特殊性,犯罪分子多为深谙农资技术、生产管理和销售渠道的“业内”人员。此外,各种造假高新技术也在农资造假中得到应用,如一些案件查扣的假包装、商标标识仿真度极高,甚至有电话、短信防伪查询印证功能;有网络,假冒伪劣农资的原料生产、加工、分装、运输、销售等环节往往由不同团伙在不同地域分别完成,形成了产、供、销跨区域犯罪网络。这些团伙一般都采用订单式生产,相互之间单线联系,且多使用假名,行为隐蔽、手段狡猾,发现和查处难度较大;有规律,春季为假种子案件集中高发期,夏季、秋季则为假农药、假化肥案件的多发期。

  结合近期发生和破获的案件,新疆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农民群众,购买农资产品时,要到有固定地址和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购买,千万不能贪图便宜向游商购买;要索取购物凭证和正规发票,留存少量样品、包装袋、说明书等作为相关证据;要密切关注农作物生长情况,发现问题后立即向农业执法部门或公安机关报案,为及早破案维权争取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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