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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检疫证书,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5  来源:佳木斯日报  作者:孙立刚  浏览次数:188
 

  “这是哪里的品种?”

  “北稻3,绥化生产的。”

  “请你出示一下调运地的植物检疫证明。”19日,这是记者随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的执法人员,在安庆街南段一家经销种子商店见到的一幕。

  “你这个检疫证书已经超过20天,没有及时到植检部门备案,属于非法行为,但考虑现在正是种子销售旺季,请你明天拿着相关证据到植检植保站办理合法手续。”执法人员温馨的话语,令经销人员非常感动:“你们这种人性化的执法行为太好了,今后我们一定及时备案!”

  “检疫证书一式4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本交货主随货单寄运,一份寄调入地植物检疫机构……”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史占忠,拿起检疫证明给经销商当起了宣传员。

  在这条街的另一家商店里,当执法人员请店主出示检疫证书时,店主支支吾吾地说:“检疫证书让老板带走了。”

  “没有检疫证书,查!”史占忠当即请执法人员做了询问笔录。

  “为了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进入我市,危害农业生产安全,我站决定从今年1月20日到4月30日,开展植物检疫执法百日活动。检查的主要内容有:调入种子是否有调运植物检疫证书,调入种子数量与检疫证书是否相符,调出种子是否经过产地检疫及调运检疫,所经销种子是否办理产地植物检疫编号,产地植物检疫编号是否存在不规范情况,冒用、套用、伪造植物检疫编号问题,检疫标识显示的数量与实际产地检疫数量是否相符,检查相关票据、账目,入库及销售数量等。”站在种子经销店里,史占忠如是说。

  市植检植保站植物检疫员孙炀告诉记者:“截至19日,在对全市71家经销种子商店进行宣传教育时发现有喜有忧。喜的是截至目前,我市没有发现危险性植物有害生物。忧的是种子业户对植物检疫认识程度不高,从外地调运进来的部分种子没有随带调运检疫证书。”

  史占忠对执法人员说:“对发现的问题必须按照《植物检疫条例》进行处罚。通过净化种子市场,堵住外来有害生物的入侵,保证农民种地用上无检疫性病害的高产优质的种子,为农业生产保驾护航。”临近中午,执法人员又走进了另一家种子经销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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