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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企品种权平均不足半件 销售千万者仍“裸奔”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2-20  来源:《农财宝典》种业版(2012年第1期 总第2期)  作者:记者 李波  浏览次数:963
 

    逾千个品种被视无效

    陶韬表示,各教育及科研单位、企业或个人,对在申请日前品种繁殖材料未被销售,或者经育种者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该品种繁殖材料未超过1年的农作物品种,均可以申请品种权保护。

    按作物种类分析,大田作物育种单位的品种保护意识较强。其中玉米品种权申请及授权量最大,分别达到了2923件和1467件;其次为水稻,申请量为2597件,授权1283件;小麦多为常规种、种子附加值小申请量为765件,授权373件。蔬菜瓜果类育种单位不太重视品种权保护,单个作物品种权申请量都没有超过100件,申请量最大的是辣椒属72件,授权19件。

    记者结合《2012年农业部主导品种及技术》等资料,对市场公认的一些明星种子品种权状态作了查询统计,发现向Y两优1号、丰两优香一号、先玉335、郑单958、郑麦9023等大田作物育种单位都对组合本身或者某些亲本作了保护,保证了对该品种的独占权。也发现像鄂杂棉10号这些在业内顶尖、年销售额超过千万元品种,无论杂交组合本身还是其中的某个亲本都没有作保护,处于品种权的“裸奔”状态。

    业内人士解释说,大田作物量大销售额高,申请品种权保护能够使其维持独占的超额利润;而一般蔬菜种子单品种销量小,申请品种权保护不经济;也存在一些因单位风险意识差,或者其他原因没有进行品种权保护。广州兴田种子公司黄经理称,有些蔬菜种子企业甚至连作物品种权申请程序都不知道。

    每年有不少品种因为一些小问题而被撤回申请。北京中农诚信国际品种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中农诚信”)统计到,目前我国已经有高达1200余件品种权申请为无效申请或无效品种权。绝大部分是由于申请人监控不到位无意间造成了权利丧失,有427件农业植物新品种申请由于监控不到位,因未及时缴纳申请费、审查费和繁殖材料被农业部视为撤回,有570件品种权申请由于监控不到位,没有缴纳年费其品种权被农业部终止和视为放弃,有110个品种没有及时申报品种权丧失了新颖性等原因而被农业部驳回。

    “超过80%的都是申请人没有关注审批状态不能及时缴费或者提交相关材料造成的”,中农诚信经理朱得新总结。[《农财宝典》授权中国种业商务网独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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