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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致人瘫痪被判赔25万 逃债4年房产被强制执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11-12  来源:中新网  浏览次数:268
 

  中新网重庆11月12日电 (刘建群 陶瑕霜)交通事故致他人半身不遂被判赔偿25万余元,“老赖”张某兑现8000元后以无力偿还为由逃避债务4年。记者12日从重庆酉阳县法院获悉,执行法官在穷尽各种措施后,最终对张某一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

  2008年11月16日,张某应肖某之请,驾驶自有车辆搭乘何某、肖某、肖某某等3人从湖北咸丰拖生猪到酉阳的毛坝、黑水、花田、苍岭等地进行交易。17日5时20分,当行至酉兴路8KM+200M处左转弯时,车辆驶出公路翻坠于90余米公路坎下,造成肖某左股骨髁上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左肌骨解剖颈粉碎性骨折、左手第一掌骨基底部骨折、腰椎左侧多发性横突骨折、左食指伸肌腱断裂、轻型颅脑损伤,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

  事故发生后,酉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张某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此案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赔偿肖某医药费及相关损失费用合计253300余元。随后,张某在兑现8000元后声称无力赔偿,一直逃避履行债务。肖某因无力偿付昂贵的医药费不得不中断治疗,于2010年6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考虑到问题的复杂性和特殊性,法院按相关规定给予申请人司法救助30000元以解燃眉之急,但对肖某来说,这点钱仍是杯水车薪。

  执行法官经调查得知,被执行人在黑水镇街上有一处房产,经审查批准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该房屋进行评估拍卖,在拍卖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经调查核实后,法院依法裁定驳回执行异议。然而拍卖连续两次流拍,最后申请人同意以物抵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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