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三农 » 正文

昆明市消协提醒购买农资需索要发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14  来源:昆明日报  浏览次数:322
 

   为确保广大农民朋友顺利开展农业生产活动,昆明市消费者协会特别发出提醒,在购买农资产品要到正规商店购买,做到六个注意。

  要购买种子、农药、化肥时,要到正规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销售单位购买,合法的农资经营者除应有《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本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厂家的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证件。要仔细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失效期及使用说明等,千万不能购买包装破损、标识不清、不全的农资产品,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无证照或走乡串户的流动经营者的农资。

  因农作物品种繁多,购买种子时,要向经销单位认真咨询,特别对新品种要问清该品种的特征、特性和栽培技术,并索取该品种的介绍资料。农作物生长具有周期性,农用物资的质量问题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时间隐蔽性。因此,建议农户在购货时不论数量、价格的多少,要主动向经销商索取购货凭证,并妥善保管好发票、包装袋、说明书等相关证据,防止因质量问题受到损害时难以追回赔偿。

  购买之后更要认真阅读农资产品的使用说明书,弄清适用范围和禁用事项以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同时,保留少量样品,以备发生问题时更好分清责任。

  另外,出现农资消费纠纷或发现非法经营农资的,消费者应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诉举报,或向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完)(记者郭曼)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