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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山西省种子打假工作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06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628
 

晋农(种子)发[2009]  号
关于印发《2009年全省种子打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农业局、种子站:
    当前,春耕备播工作已陆续展开,各地种子市场正在相继启动,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需要。根据2月17日“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级农业局和种子站要增强治理种子产业发展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制定措施,保障实施,坚决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措施,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种子市场打假工作。当前的重点是加强对全省春季种子市场的监管,维护种子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安全用种,大力开展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稳步推进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我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力度,逐步构建种子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现将《2009年全省种子打假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切实把种子打假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附件:《2009年全省种子打假工作方案》


二00九年二月十八日


2009年全省种子打假工作方案

 
    当前,种子市场监管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和需要,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要求,各级种子站要增强治理种子产业发展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做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协调工作,制定措施,保障实施,坚决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工作职责,在不断加强日常监管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对全省春季种子市场监管工作进行深入和强化,维护种子市场正常秩序,保障安全用种,大力开展质量监督,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稳步推进诚信经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大我省种子市场监管工作力度,逐步构建种子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
    现将今年全省种子打假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及其配套办法、《山西省农作物种子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严格审核、审批、管理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监督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活动和种子质量,培训农作物种子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的违法行为,逐步建立起执法严明、行业自律、诚信经营的种子市场管理体系。强化整顿种子市场秩序工作力度,不断规范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严格实行品种退出机制,严厉打击假劣种子坑农害农行为,保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保障种子产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内容
    根据全国当前种子市场实际情况和我省种子市场特点,今年种子市场打假工作内容是“八查”,即一查市场主体资质,二查行为规范,三查企业诚信,四查品种合法,五查包装标签,六查种子质量,七查售后反馈,八查种子案件。
    一查市场主体资质,主要是针对近年来尤其是种子管理体制改革以来,很多企业的资产、人员、仪器设备等方面发生了变化,需要重新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进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要撤销许可证。二查行为规范,主要针对种子零售市场出现的无证经营、未审先推、品种虚假、品种侵权、品种套证冒证、虚假广告、虚假标注、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进行规范。三查企业诚信,作为今年全省重点工作,要在往年对企业摸底登记的基础上,按照诚信考核办法对全省的种子企业进行诚信考评,分类评级,严格管理。四查品种合法,是指对企业所经营生产的品种进行核查,主要包括品种审定证书、品种真实性、品种适应性等方面。五查包装标签,是指严格按照《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商品种子加工包装规定》和《农作物种子标签通则》的要求,对市场上存在的包装和标签进行规范。六查种子质量,包括商品种子的质量情况,以及企业对社会承诺的质量指标与所售种子的真实质量水平是否相符。七查售后反馈,着重检查企业是否具有销售台账,发票是否齐全,是否与每个种子使用者都建立了联系,发生种子质量问题时能否追溯到种子使用者,对企业的投诉能否做到及时处理,以及种子使用者对种子企业的各方面评价等。八查种子案件,是指各级种子站对种子案件的处理情况,包括是否按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立案、调查、论证、听证、存档等环节,以及案件处理后的信息反馈等情况。
    三、工作方式
    今年检查种子市场的方式为省市县三级种子站联合检查,即市县联合检查:各市种子站组织县种子站执法人员联合对种子企业进行检查。省市联合检查:省种子总站组织市种子站的执法人员对各市的种子企业进行检查。
    今年主要是在抓好重点地区、重点作物的基础上,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尤其是对企业的广告宣传内容和宣传手段,应当严格按照《种子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如发现有夸大、虚假等违法违规内容的应当严肃依法查处。
    四、时间安排
    2-5月,各级种子站在春耕备播期间,要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活动,按照全省种子市场检查的“八查”要求,从清理种子市场主体入手,认真整顿经营秩序,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企业诚信建设、保障品种合法性、规范种子包装标签、提高种子质量水平、完善售后服务以及严厉打击非法违规经营和假冒伪劣等行为方面要做到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把种子打假工作方案落到实处。
    7-8月,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公布山西省首批退出品种的通知》(晋农(种子)发[2008]8号)和《农业部决定停止推广一批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2008年1月24日农业部第978号公告)要求,各地要对辖区内的种子生产基地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各企业是否按照要求停止了公告品种的生产和推广,同时继续打击非法种子生产和违反种子生产技术规程的种子生产行为。
    8-9月,省农业种子总站要把小麦种子市场检查作为今年种子市场检查的重点,各市县要按照种子市场检查的要求,具体做好对小麦种子经营的各个环节严格把关工作,确保良种补贴用种质量合格,手续健全,保证秋播生产正常进行。
    五、工作措施
    各级种子站要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行业管理、检验检测等项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加强日常监管,对市场主体加强清理整顿,开展诚信企业考评活动,逐步在所辖区域内建立诚信体系,认真推行执法责任监督制度;对非法种子生产经营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依法严肃查处。
    1、开展联合行动,建立联动机制。
    各市县种子站在查处违法种子案件的过程中可以采取相互联合的方式,建立实行联动机制。市级种子站要参与指导所辖县级种子站的案件查处工作,尤其是跨县的种子案件,在相邻各县之间要形成联动效应,一处发案,多处设防,使违法行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遏制和查处。省种子总站与各市种子站也要建立实行联动机制。各级种子站在处理种子案件过程中,在立案的同时要将有关情况逐级上报。对跨市的种子案件,省种子总站将协调相关各市开展联合查处工作。对于案情重大、查处难度大的种子案件,还将会同公安、工商等部门联合查处。
    2、清理市场主体, 规范经营行为。
    与往年相比,当前种子市场主体构成复杂,企业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各级种子站更需要强化监管职能,对市场主体资质和行为进行整顿,在去年对种子企业资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今年继续对企业资质进行核查。针对部分企业目前已不具备初次领取种子经营生产许可证时的资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其进行规范,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达不到要求的,予以撤销许可证。
    各级种子站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过程中,要不断加大管理力度,在种子经营生产的各个环节如基地、加工、包装、标签、检验、贮藏、销售等要加强监管,通过采取种子质量监督抽查、持证企业监督检查、种子市场宏观调控等有效措施,确保种子质量,严格种子质量标签制度,强化种子质量全程管理;要加强对分支机构、委托代销和专门经营不再分装包装种子的日常管理和规范;要把分布广泛的种子零售摊点、门市作为监管重点,通过加强日常巡视检查、不定期的突击检查以及聘请市场监督员等方式,加强对种子零售商的监管;要继续建立健全“缺陷种子召回制度”,发现销售种子有问题的,及时退换;实行品种退出机制,严格遵守《农业部决定停止推广一批国家审定农作物品种》规定,发现经审定通过的品种已不适应当地农业生产需要或有难以克服缺点的,各级种子站应当监督其立即停止生产和推广行为并依法处理。
    3、健全诚信机制,开展企业考评。
    各市县种子站在对市场主体清理整顿后,要逐一为企业建立诚信档案。企业诚信档案应当记载市场主体资格审查结果、经营生产行为规范情况、消费者投诉处理状况、种子案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种子执法部门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结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年度考评等相关内容。要按照全省统一制定的诚信企业考核办法对种子企业分类进行考评,评选出企业的诚信等级,并将结果向社会公布,为广大消费者提供选择种子企业、购买优良品种、享受满意服务的参考,为全省种子企业考评提供参考。
    4、强化监管效果,落实执法责任制。
    各市县种子站要制定种子执法责任制,并且要认真贯彻执行,层层落实,责任到人,种子站站长要承担主要责任。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严肃处理种子案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备案,同时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种子案件也在不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各市县种子站要加强对种子执法管理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执法管理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所赋予的各项种子管理职能,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开展执法工作。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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