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拟撤销部分审定和引种备案品种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章程(试行)》(桂农品审〔2024〕3号)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加强农作物品种全链条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农种发〔2025〕1 号)要求,经第七届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第五次审定会议初审,拟撤销136个审定的稻、玉米、小麦品种(详见附件1)。同时,35个原审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撤销审定的引种备案品种(详见附件2)拟同步撤销。现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30日(自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5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反映。异议人或异议单位须实名提供书面材料(包括联系方式),经本人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公示异议接收方式:
联系单位: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771-2182781,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七星路1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七星路办公区2号楼606号房。电子邮箱:gx2182702@163.com。
附件:1.2026年拟撤销审定稻、玉米、小麦品种目录
2.2026年拟撤销引种备案稻、玉米品种目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