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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种子管理局:加强在田作物调查防范种子事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8-08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252
 

关于加强在田作物调查防范种子事件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种子管理局(站):

    我省自春播开始持续发生干旱、暴雨等灾害性天气,对农作物春耕播种和苗期生长造成了一定影响,当前正值在田作物生长的敏感时期,也是产量形成的关键时期,各类田间纠纷已经开始出现。为全面掌握各地在田作物长势长相和种子案件、纠纷发生情况,及时组织协调化解矛盾,避免群体性种子事件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迅速调查,科学分析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迅速行动起来,积极组织本地技术人员对在田作物的生长情况进行现场考察,结合今年春播以来的异常气候,对在田作物的长势长相进行认真分析;对已发生田间纠纷的,要分析产生原因;对可能发生田间纠纷的异常情况进行预测,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二、采取措施,积极应对

    各地要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积极制定本地处理种植纠纷,应对突发种子事件的预案,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担负起责任。一是积极受理各类种子案件、纠纷投诉,耐心询问相关情况和诉求;二是根据需要及时组织田间鉴定,找出问题原因;三是认真调查事件起因、在田作物状况和损失情况,摸清企业经营行为和状况;四是耐心解释,细心引导,争取农民理解支持,稳定农民情绪。

    三、加强防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要积极做好种子纠纷统计及信息报送工作,以便掌握情况,统筹安排,防范大的群体事件的发生。从现在起全省种子案件纠纷旬报制改为“种子案件纠纷周报制、重大种子案件纠纷日报制”,各地要认真负责,按时报送。

    四、强化组织领导,实施部门联动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站在保障农业生产安全,维护农村稳定的角度,把预防和处理种子纠纷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成立种子纠纷调查、鉴定和处理工作专班,制定详细的工作程序和处理办法。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分析形势、原因、损失程度,反映事态发展趋势和农民呼声,争取领导理解和支持,形成政府重视,各职能部门分工负责、齐抓共管,联动处理保稳定的局面,最大限度地处理和化解种子纠纷,维护农村稳定。

    各级种子管理机构要将近期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是在田作物长势长相异常情况及种子案件纠纷发生情况、原因分析、已采取的措施及下一步工作安排形成文字材料,于7月31日前报省种子管理局。

    联系人:姜雄伟   吴博

    联系电话(传真):027-84783291

    电子信箱:hbzzzf@163.com

 二O一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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