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农作物种子领域2027年农业行业标准立项建议征集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10-16  来源: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作者:种子检验处  浏览次数:370
 

 关于征集农作物种子领域2027年农业行业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做好2027年农业农村国家和行业标准项目推荐入库工作的通知》(农质标函〔2026〕135号)要求,受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委托,我标委会面向全国广泛征集2027年农作物种子领域农业行业标准立项建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

      (一)服务种业振兴行动。建议的项目应围绕种业振兴行动方案总体部署安排,服务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创新攻关、企业扶优、基地提升和市场净化等五大行动,有利于农作物种业高质量发展和规范化管理,有利于品种管理、供种保障和种子市场监管技术能力的提升。

      (二)符合现代种业发展需求。建议的项目应立足于全国农作物种业行业需求,既满足现阶段的现实需要,也要符合今后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我国农作物种业技术进步,提升我国农业良种化水平。优先支持种业管理和产业发展亟需标准。

      (三)具备标准研制良好基础。建议的项目应技术成熟、可标准化、可推广应用;项目提出单位应当具备较强的标准研制技术能力和条件,有相应的研究基础,前期工作准备充分,已经形成标准草案。

      二、征集范围

      (一)农作物种子检验检测方法,包括分子标记法、田间小区鉴定和种子的转基因检测方法等。

      (二)农作物种子生产、加工、贮藏和包装技术规范。

      (三)农作物品种试验、验证评价和抗性鉴定方法。

      (四)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评价、保存等技术规范。

      (五)农作物种业信息化规范。

      (六)其他需要在全国范围统一的种子技术方法和规范。

      三、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在提出项目建议前,登录全国农业食品标准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sdtdata.com/fx/fmoa/tsLib”,认真查阅现行有关标准情况,项目建议不得与已发布标准和已立项标准项目重叠或交叉;申报单位尚有未完成制修订项目任务的,原则上将限制新入库标准项目;评审通过已入库项目有效期为3年,已过有效期尚未立项的项目,确有必要立项的需要重新申报。

      (二)申报单位根据标准项目建议征集原则和范围,按照模版编制《2027年农作物种业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1)和标准草案(附件2),项目建议书总字数不超过3000字。

      (三)申报标准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熟练掌握标准制修订业务。项目研制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2个月。

      (四)申报单位汇总本单位标准制修订项目建议书,填写《2027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立项建议表》(附件3),连同项目建议书和标准草案等材料于10月22日前将电子版(附件1为word格式和盖章后的PDF格式、附件2为word格式、附件3为excel格式)一并发送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邮箱。

      联系人:徐宇辰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620室

      邮 编:100125

      电话:010—59194513

      电子邮箱:njzxzjc@agri.gov.cn

      附件:

      附件1 2027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2 2027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草案模版.docx

      附件3 2027年农作物种子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建议表.xlsx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 条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