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确定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第四批)的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2019〕56号)精神,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20〕2号)和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沪农委〔2020〕311号)要求,经公开申请、初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拟确定上海市葡萄种质资源圃为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第四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自2026年6月10日至2026年6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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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第四批)名单
上海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6年6月10日
附件:
上海市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第四批)名单
序号 | 保护单位名称 | 依托单位 |
1 | 上海市葡萄种质资源圃 | 上海交通大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