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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5-31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373
 

津农委〔2026〕23号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成立天津市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通知

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有关单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有关规定,我委决定成立天津市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品审委”),承担本市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5类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任期5年。

      市品审委设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和办公室。专业委员会负责主要农作物品种初审等工作。主任委员会由市品审委主任和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专业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专业委员会初审通过品种审核等工作。办公室设在天津市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市品审委日常工作。

      现将天津市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大力支持市品审委及其委员工作。各位委员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科学公正做好农作物品种审定各项工作,为我市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多贡献。

      附件:天津市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docx

      2026年5月27日

      (联系人:杨爱宾;联系电话:022-63083655)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市农业农村委关于成立天津市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办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国家对稻、小麦、玉米、棉花、大豆等5类主要农作物实行品种审定制度,主要农作物品种在推广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设立由科研、教学、生产、推广、管理、使用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承担品种审定工作。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委员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处级以上职务,每届任期5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2021年成立的天津市第五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已届满,按照规定应当换届。
      
      为保证品种审定工作的连续性、科学性、公正性和专业性,市农业农村委从本市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生产经营单位、行政管理机构和技术推广部门等相关单位,综合遴选确定专业委员21名,委员构成涵盖多部门、多学科、多层次,具有广泛的行业代表性和专业权威性。
      
      二、主要内容
      
      天津市第六届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品审委”)承担本市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工作,任期5年,设主任委员会、办公室和专业委员会。各机构组成及具体职责如下:
      
      市品审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委分管负责同志职务出任,副主任分别由天津农学院、市农科院、市农业中心主要负责同志(行政)职务出任。
      
      (一)主任委员会。由市品审委主任和副主任、办公室主任和副主任、专业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专业委员会初审通过品种审核等工作。
      
      (二)办公室。设在市农业中心,负责市品审委日常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主任由市农业中心分管负责同志职务出任,副主任由市农业农村委种业管理处主要负责同志和市农业中心植保种子部主要负责同志职务出任。
      
      (三)专业委员会。由21名委员组成,负责主要农作物品种初审等工作。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徐建坡同志任主任,谢晓东、杨秀荣同志任副主任。
      
      明确工作要求,请各有关单位大力支持市品审委及其委员工作,各位委员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科学公正做好农作物品种审定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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