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要闻 » 正文

天津市农业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6-03-06  来源: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浏览次数:381
 

关于《天津市农业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公示

      为深入推进种业振兴行动,支持鼓励种业企业等育种单位选育推广重大优良品种,切实提高我市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依据有关文件要求,我委制定了《天津市农业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3月5日至2026年3月12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匿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地址:天津市河西区荔湾路健强里37号,市农业农村委种业管理处,联系电话:022-63083655。

      附件:《天津市农业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2026年3月5日

天津市农业品种研发与推广后补助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升我市种业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支持鼓励种业企业等育种单位选育推广高产高效、绿色优质品种,依据《天津市种业振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项目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我市优势特色种业,聚焦品种研发和应用两个关键环节,以结果为导向,对推广面积较大、创新性较好、带动示范较强的一批优良品种实行一次性后补助,引导带动种业企业等育种单位加大研发力度,加快提高品种创新能力,推动种养品种更新换代,助力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为实现国家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种源自主可控,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作出更多贡献。

      二、补助品种

      本项目补助品种分为三类,第一类是农作物品种,包含水稻小麦、鲜食玉米黄瓜、花椰菜、甜瓜、萝卜、大白菜、芹菜、番茄、西瓜、甘蓝、辣椒、胡萝卜等14类农作物品种;第二类是畜禽品种,包含猪、牛、羊、鸡等4类畜禽品种;第三类是水产品种,包含虾蟹、鲤鲫鱼等水产品种。所有申报品种不能兼报,只享受一次后补助,不重复补助。

      三、补助对象

      本项目补助对象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持续从事育种研发,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重点支持国家种业阵型企业、育繁推一体化企业;

      (二)具备品种研发的基础条件和创新能力;

      (三)近5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实施期限

      本项目实施年限为2026年至2030年。

      五、补助内容

      (一)农作物品种

      对符合有关要求的农作物品种,给予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后补助。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确定具体个数。

      1.品种要求

      (1)通过品种审定或登记(不含花椰菜、芹菜、萝卜、胡萝卜);

      (2)取得植物新品种权证书;

      (3)推广应用达到一定面积。

      2.补助档次及标准

      (1)优势突破品种

      包含在全国具有竞争优势的水稻、小麦、鲜食玉米、黄瓜、花椰菜、甜瓜等6类农作物品种;根据品种近5年累计推广面积,确定不同档次和后补助标准。

      第一档:水稻、小麦品种推广面积达到400万亩及以上或在本市推广面积达到200万亩及以上,鲜食玉米、黄瓜、花椰菜、甜瓜品种推广面积达到60万亩及以上或在本市推广面积达到40万亩及以上,补助资金200万元;

      第二档:水稻、小麦品种推广面积达到200万亩及以上或在本市推广面积达到100万亩及以上,鲜食玉米、黄瓜、花椰菜、甜瓜推广面积达到40万亩及以上或在本市推广面积达到20万亩及以上,补助资金100万元;

      第三档:水稻、小麦品种推广面积达到100万亩及以上,鲜食玉米、黄瓜、花椰菜、甜瓜达到20万亩及以上,补助资金50万元。

      (2)特色成长品种

      包含在本市地理标志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提供较强支撑的萝卜、大白菜、芹菜、番茄、西瓜、甘蓝、辣椒、胡萝卜等8类农作物品种;根据品种近3年累计推广面积达到3万亩及以上的,每个品种补助资金30万元。

      上述各品种推广面积依据种子销售量、亩用种量及生产实际表现等综合确定。种子销售量依据种子入库单据、出库单据、销售发票、销售台账、资金往来账目等佐证材料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品种销售情况审核报告确定,同时统筹考虑种子管理部门统计数据。本市推广面积需提供销售到本市种植主体的种子销售凭证。

      (3)农作物主推品种

      2026年至2030年,列入农业农村部农业主导品种或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的品种,每个品种补助资金20万元。

      (二)畜禽品种

      2026年至2030年,对通过国家畜禽遗传委员会审定的牛、羊、猪、鸡等新品种,每个新品种补助资金100 万元。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确定具体个数。

      (三)水产品种

      2026年至2030年,对符合有关要求的水产品种给予不同标准的一次性后补助。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情况确定具体个数。

      1.通过全国水产原种和良种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新品种,每个新品种补助资金100万元;

      2.列入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水产主推品种的品种,每个品种补助资金20万元。

      六、实施程序

      (一)发布通知。市农业农村委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每年印发申报通知,布置当年申报工作。

      (二)提交申请。育种单位自愿申报。每个申报单位每类作物每年限报1个品种。联合选育的品种,申报单位应为第一育种单位,且联合育种单位无异议。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并附相关申报材料,提交所属区农业农村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市农业农村委。

      (三)专家评审。市农业农村委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种子销量情况;组织有关专家,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后补助标准,审查申报材料,对申报品种进行评审排序。农作物补助品种,按照优势突破品种、特色成长品种、主推品种进行排序,经专家评审后确定本年度后补助品种;申报优势突破品种,同一档次内,优先支持本市推广面积较大的品种,并按照推广面积比标准面积的增加幅度进行排序;申报特色成长品种,从品种创新性、适用性、推广情况等方面综合评价确定排序。畜禽品种、水产品种经专家评审后,确定本年度后补助品种。农作物、水产主推品种依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有关文件确定。

      (四)结果公示。通过市农业农村委官网向社会公示本年度后补助对象和品种。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后,市农业农村委商市财政局将后补助资金列入下年度市级财政预算。预算资金下达后,按照有关程序规定,拨付补助对象。

      七、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市农业农村委负责后补助项目的组织实施,并商市财政局落实补助资金。各涉农区农业农村委负责组织本辖区内育种单位申报以及材料初审上报等工作。市农业中心配合做好项目技术及数据支撑工作。

      (二)严格项目管理。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申报材料弄虚作假,则取消申请补助资格,收回补助资金,四年内不能申报后补助项目;并按有关规定将失信行为列入征信记录;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严格资金使用,不得用于兴建楼堂馆所、购置车辆、偿还债务、投资理财、支付罚款等与项目无关支出。

      (三)加大社会监督。市区两级农业农村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将有关政策内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公开。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各类新媒体,开展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强化公众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