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曾子昕 农民日报全媒体记者 邓卫哲)近日,海南省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下,历经一年多的统筹推进、多轮磋商,牵头组织省内外重点种业公司与水稻制种企业达成共识,正式出台《海南省农作物种子生产承揽合同》。该合同的落地实施,标志着海南南繁水稻制种产业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上迈出关键一步,对破解产业发展痛点、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各方权益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海南作为我国唯一的热带省份,是全国种业创新的“硅谷”和水稻制种不可替代的核心基地,南繁水稻制种产业不仅关乎全国粮食安全,更是海南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长期以来,南繁水稻制种领域因缺乏统一的合同规范,部分种子生产承揽业务存在权责界定模糊、履约标准不一、纠纷处置困难等问题,既影响了制种企业与种业公司的合作信任,也制约了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为破解这一难题,海南省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主动担当作为,将规范种子生产承揽行为、完善产业配套机制作为重点工作,在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下,全面梳理南繁水稻制种产业发展现状,广泛调研种业公司、制种企业、种植农户等各方需求,充分吸纳法律专家、行业学者的专业意见。
一年多来,协会牵头组织相关市场主体开展多轮友好协商,聚焦种子生产的品种要求、质量标准、交付时限、价款支付、知识产权保护、违约责任等核心环节,反复打磨合同条款,最终形成各方普遍认可、兼顾公平与效率相统一的承揽合同文本。
该规范合同具有较强的实操性。一方面,明确了种业公司与制种企业的权利义务,细化了种子生产全流程的操作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有效规避因约定不明引发的合作纠纷,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强化了南繁水稻制种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条款,明确对侵权盗版、套牌生产等行为的约束与追责,为种业创新成果提供坚实保障。同时,规范合同的推广使用,将推动南繁水稻制种产业从“分散化、粗放式”向“规范化、标准化”合作转变,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合规履约,助力形成公平竞争、有序发展的产业生态。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指出,农作物种子生产承揽合同的出台,是规范南繁水稻产业发展、强化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举措,也是落实国家种业振兴行动方案的具体实践。希望协会以此次合同出台为契机,持续深化制种行业自律,推动形成政府监管、协会主导、企业参与的协同治理格局,让“南繁硅谷”的金字招牌更加闪亮,为全国种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多海南经验、海南方案。
海南省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相关负责人称,下一步,协会将持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推动统一合同的全面落地执行,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跟踪指导,及时收集各方反馈并优化完善合同条款。同时,在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的指导下,进一步整合行业资源,开展政策宣传、业务培训、纠纷调解、行业自律、品牌建设等工作,不断完善南繁水稻制种产业服务体系,助力提升海南南繁种业的核心竞争力,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动现代种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