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是农业科技攻关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点任务。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品种创新是核心,种子质量是基础。种子健康是种子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我国是农业生产大国,同时也是最大的种子需求国之一,自我国加入WTO以来种子进出口贸易持续增长,2018年进出口贸易额已达5亿美元,其中蔬菜种子占据了一半以上。国际国内种业市场竞争激烈,我国种企与国际种业巨头相比,面临双重挑战:一方面是原始创新能力与品种创制水平差距显著,另一方面是种子质量尤其是种子健康质量方面存在突出短板,两大因素共同制约着我国种企的市场竞争力提升。我国种子生产加工技术薄弱,种子健康检测水平有限,同时农业生产高密度集约化育苗也为种传病害的传播、爆发提供了更加适宜的环境条件,使得种子健康质量问题有凸显趋势。近年来,水稻恶苗病、黄瓜绿斑驳病毒病、瓜类细菌性果斑病等种传病害的爆发给农业生产造成严重的损失。建立和完善我国种子健康检测技术体系,一方面能够为保障我国农业生产安全筑牢根基,从源头降低病害流行风险;另一方面也是提高我国种子质量、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关键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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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健康检测基本概念
种子健康的广义含义指种子是否携带病原生物(如真菌、细菌、病毒)及动物性害虫(线虫和昆虫)等,国际种子检验规程中将生理状况如种子缺素也涵盖在内。携带病原生物的种子是农业生产中病害的重要初侵染来源,也是病原微生物远距离传播的主要途径,不仅可以引发田间病害爆发,将病害传播到一个新的区域,也可造成种子田间出苗率低下,降低商品性。
1.1 种子健康检测目的
种子健康检测的核心目的是评估种子携带有害生物的状况。种子携带的有害生物降低了种子商品价值,增加了田间病害发生风险,影响田间出苗率、幼苗活力以及作物产量。种子健康检测是从生产源头防控种传病害传播最经济、最有效的技术手段。种子健康检测结果可为种子处理提供指导,保障农业生产的安全与稳定。
1.2 种子健康检测的通用技术方法与条件要求
种子健康检测技术是针对特定的靶标病害而制定,根据靶标病害的具体种类和种子的携带方式来确定检测方法。对于伴随性携带的昆虫、线虫一般采用分离观察;种子外部和内部携带的真菌、细菌采用分离培养和分子检测方法;不可分离培养的细菌及病毒主要采用酶联免疫和分子检测方法。一个标准的种子健康检测室需要至少配备解剖镜、显微镜、超净台、灭菌锅、酶标仪、PCR仪、电泳仪、荧光定量PCR仪、离心机、培养箱等主要设备以及必要的试剂耗材。同时要求检验人员具有相应的专业背景。
1.3 种子健康检测相关国际组织与技术标准
当前,国际上制定种子健康检测技术标准且认可度较高的组织主要有以下几类。国际种子检验协会(ISTA,International seed testing association)下设的种子健康委员会(Seed health comittee),该协会在种子健康检测领域发布了32个项目的检测规程,ISTA采用认可方式授权种子检验机构出具种子健康检验报告,且其认可结果在国际上广受公认。目前,全球共有18家种子检验机构获得ISTA种子健康资质认可。国际种子联盟(ISF,International seed federation)下设国际种子健康倡议(ISHI,International seed health initiative)。ISF主要针对蔬菜种子发布种子健康检测技术标准24项,其中部分是采纳了ISTA的技术标准。此外,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International plant protection convention)制定的植物携带检疫性病害检测技术规程也涵盖了部分种子健康检测。IPPC制定的植物检疫相关技术标准(ISPMs)是WTO/SPS协定认可的国际贸易通行标准,目前已发布的有害生物检测鉴定标准有40项,主要包括相关有害生物田间症状典型特征,以及形态学、分子生物学鉴定方法。IPPC的部分缔约方国家植物保护组织(NPPO)也建立了有害生物检测鉴定体系,认定了一批植物病虫害检验鉴定机构,目前IPPC正在推动建立全球植物病虫害检验鉴定网络。随着种子健康检测技术的不断发展,上述组织、协会会定期对已发布的健康检测技术进行评估与更新,同时加强彼此间的沟通协作,部分技术标准实现了相互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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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种子健康检测发展现状
2.1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明确规定了“带有国家规定的检疫性有害生物的”种子为劣种子。除了种薯种苗类作物外,籽粒作物的种子质量标准尚未对种子健康质量提出要求。在种子领域,种子健康的管理基本依靠产地检疫等制度措施。
2.2 种子健康检测技术标准
目前我国最新发布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技术标准GB/T3543.1—2025《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 第1部分:总则》基本等效采用最新的国际种子检验规程。由于多种原因,标准中种子健康测定部分未能同期修订,仅保留原有的一般性检测方法。我国围绕众多检疫性种传病害制定了一系列用于检疫鉴定的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这些标准涉及小麦、玉米、水稻、马铃薯等主要农作物,以及瓜类、茄果类等蔬菜作物。截至目前,已出台相关种传病害检疫鉴定技术标准共计58项,且所有标准均紧密围绕植物检疫实际需求精心制订。针对非检疫性的种传病害尚缺乏相应检测鉴定标准。此外,我国种子健康检测相关技术标准涵盖的作物、病害范围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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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种子健康检测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尚未建立
种子健康检验既要应用植物病理学技术对病害进行鉴定,又要充分考虑种子检验的特点,需要综合植物病理学和种子科学两个学科领域的技术。目前我国尚未发布专门用于种子健康检验的技术标准,开展健康检验均是参考植物检疫标准进行。针对植物检疫制定的检验程序并不能完全适用于种子检验,缺乏技术细节;在病害种类上,检疫性病害并不能完全包含种子健康检测需求,对一些重要的能引起重大损失的非检疫性种传病害的种子健康检测则严重缺乏。
3.2 种子健康指标要求难以制定
与其他种子质量指标相比,种子健康情况要复杂得多。目前我国种子健康相关检测标准多数为检疫鉴定方法,不能完全适用于种子健康检测。一方面相关技术细节不能完全适用于种子检测;另一方面检疫性病害只需判定病害的有无,一旦发现即可采取措施,而种子健康检测则需要进一步关注病害允许携带量、允许发生程度,检出后如何对种子进行后续处理,相关指标很难界定,并且可供参考的资料极为有限。目前,我国除马铃薯、甘薯的种薯以及一些果树苗木制定了部分病害的健康质量要求外,其他作物尚未明确种子健康要求。
3.3 健康检验基础条件建设及人员严重不足
种子健康检验所涉及病害种类复杂,所采用的技术包括微生物培养、微生物检视、隔离种植检验、免疫学检测和分子检测等,与传统种子检验所需的仪器设备、实验室环境要求都大不相同。种子健康检验工作对人员技能要求与传统种子检验差异很大。目前我国没有专门的种子健康检验机构对种传病害进行研究、检测、预警和防控,大部分种子检验机构缺乏开展种子健康检验的条件,只有个别植物检疫实验室能兼顾从事种子健康检验业务,检验基础建设严重不足。近年来我国种子健康检验工作刚刚起步,相关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开展较少,现有检验队伍对种子健康检验领域比较陌生,难以适应种子健康管理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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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我国农作物种子健康检测发展思路与建议
根据我国种业发展需要和种传有害生物发生分布情况,确定影响各类农作物种子健康的有害生物对象目录。建议将目标有害生物分类管理,划分检疫性和非检疫性种传病害,在此基础上,依据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及对产业影响程度,以遏制住有重大危害的重点对象为目标,分类探索制定种子健康指标,研究运用灵敏度和准确率高的种子检测技术方法、效果好和可验证的除害技术方法,逐步构建起准确可靠的种子健康检测方法和种子健康质量标准,认定一批种子健康检验机构,培养一支专业人员队伍,最终形成全国统一的种子健康工作体系。
4.1 完善种子健康检测技术标准
依照种子健康检测需求,确定主要病害名录,明确检测目标及目的。通过梳理分析国际(ISTA、ISF)与国内现有种子健康检测技术标准(GB),可以将现有相关技术标准分为A、B、C、D4类(表1),针对不同情况或直接采纳应用到农作物种子健康检测,或修订补充完善再采纳应用。根据发展需求,我国种子健康检测技术标准体系可通过3个步骤逐步建立完善:(1)对我国现有检疫行业检测技术标准进行吸收采纳后应用于种子检测(A类、B类);(2)引入国际种子健康检验技术标准,实验验证后采纳应用(C类);(3)对于重要的非检疫性种传病害,构建补充专业化种子健康检验技术标准(D类)。

鉴于大多数检疫性病害可通过作物种子、繁殖材料进行传播,部分检疫行业检测标准已经涉及到了种子检测。以上这些标准有些已对种子检测进行了详细描述,可考虑直接采纳应用于种子健康检测。此外,还有一些标准主要是针对进口植物材料的外检需求,补充修订对种子检测的技术细节后可采纳应用。此外,还需要注意以下2点:(1)我国许多重要的种传病害尚无可参考的国际标准,也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需要尽快研制标准。(2)我国2015年之前发布的种子健康检测技术相关标准,存在分子检测技术落后的问题,需要尽快修订增补分子检测技术。
ISTA对于种子健康检测技术标准的建立有一套程序,包括标准申报、评委评阅、组织安排国际实验室比对试验来进行方法验证,再到标准正式接收,年会投票通过并发布,这个过程至少需要3年。ISTA种子健康检测技术标准具有以下优点:(1)专业性强,专为种子健康检测制定;(2)技术性强,注重检测细节及流程质量控制;(3)实用性强,ISTA定期对检测规程评估其实用性,根据实际应用情况及时作出调整。但由于技术标准审定过程复杂,耗时较长,ISTA的种子检测新技术采纳相比ISF要慢。相比而言,ISF是注重影响国际种子贸易的种传病害检测,能够及时应对突发的新病害发布检测技术标准。例如,番茄褐色皱果病毒(ToBRFV,Tomato brown rugose fruit virus)是近些年番茄上新发生的一种病毒病,2019年被欧美国家列为进口种子检疫对象。我国尚未建立任何检测技术标准,而ISF在2019年5月就发布了第1版的检测技术标准。
除去可直接采纳应用、修订采纳、验证采纳的国内种子健康检测技术标准外,还有一些在我国引起严重危害的非检疫性种传病害,既无国内标准,也没有国际技术可参考,比如水稻恶苗病、玉米苗枯病等。建立全面的农作物种子健康检测体系应涵盖我国主要作物的重要种传病害,因此对此类种传病害需研制开发技术标准。
种子健康检测方法的开发与验证过程比较复杂。对于部分ISTA及ISF发布的国际种子健康检测技术标准以引入采纳的形式应用于我国种子健康检测技术标准。一方面是国际上已经验证的方法不需要再费时费力去验证,其次是与国际种子健康检测直接对接,以达到相等能力的检验水平,同时也是对新发生病害检测方法的学习和吸纳。还有部分最新发布的技术标准,比如对于一些新病害的检测,建议进行实验验证后引入采纳应用。对于我国有发生,但国际上尚未有认可的检测技术方法的病害,要加快研发过程逐步建立完善。
4.2 加强种子健康检验机构建设
检验机构是种子健康检验的实施主体,是落实种子健康监管的核心主体,需要逐步建立起具有种子健康检验项目范围的种子检验机构体系。
种子健康检验应当针对国内发生和种子出口受限的种传病害。可以在现有的农作物种子检验机构基础上,逐步扩展种子健康检验项目,也可支持已有具备种子健康检测能力且有提供检测服务意愿的实验室申请农作物种子检验机构资质考核。种子健康检验范围可以按作物、种传病虫害类型分设,允许成熟一个、扩项一个。有关种子企业也应当设立种子健康检验室,针对所生产经营作物种子的特点,开展种子健康检验。
4.3 培养种子健康检测人员
普及种子健康检测技术,逐渐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种子健康专业人员队伍,为开展种子健康工作奠定基础。持续开展农作物种子健康工作相关技术培训指导,以培训种子健康法律法规、管理规范、种子健康检验与防控方法策略等为重点,培养一批种子健康管理人才;以全国深入培训种子健康检验技术方法、相关标准为重点,培养一批种子健康检验核心人才;以培训种传病虫害防治技术、种子健康检验技术为重点,培养一批种子企业技术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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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望
种子健康对农业生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在绿色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背景下,这一影响尤为凸显。我国种子健康管理仍处在起步阶段,还存在很多问题和困难,需要认真研究对策,逐步加以解决。一方面需要建立种子健康技术体系,明确重要的病害目录,研究相应的检验方法,确定相应的检验标准;另一方面需要建立种子健康检验体系,建设一批种子健康检验机构,培养一支检验和管理人员队伍,提升行业种子健康检测技术水平,推动种子健康监督管理落到实处,有效控制种传病虫害,提高我国种子健康质量水平。(参考文献略)
☞本文来自《农作物种子健康检测发展思路与建议》
☞作者:徐秀兰,冯晓东,任雪贞,邱艳红,金石桥
☞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农业农村部蔬菜种子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刊于《中国种业》2025年第12期13-17页 转载请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