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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留种子售卖,为啥惹上官司?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2-23  来源:农财网种业宝典  浏览次数:981
 

      我就在家种了点地,怎么就被告了呢?

      大爷,您别着急,和我仔细说说。

      我不是从隔壁村村民手里流转了一百来亩地种小麦嘛,去年种的“好麦888”麦子确实不错,就是麦种价格有点贵,我就把今年收上来的小麦留了一万多斤,制成种子打算今年种,多出来一些就让附近的种子门市帮我代售,大家也都能省点钱,多好!结果有个说是“好麦888”品种权人的公司起诉我,说我侵犯了他们的植物新品种权,我都闹不明白这个植物新品种权是个啥东西,心里可不踏实了,小知你给讲讲。

      大爷,植物新品种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我国《种子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植物新品种权所有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植物新品种权人许可,不得生产、繁殖和为繁殖而进行处理、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出口以及为实施上述行为储存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不得为商业目的将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重复使用于生产另一品种的繁殖材料。本法、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哎呀,你念的这个法条我也不懂,你就给我说说,我留个种子怎么就侵权了。

      大爷,您种的这个“好麦888”是经过人工培育而成的植物新品种,该品种具有国家授予的植物新品种权,不经过品种权人许可,是不能够私自生产、销售和繁殖“好麦888”种子的。

      不对,我可是农民,国家有规定,农民自繁自用种子是不需要获得许可的,今年你刘伯伯家种的小麦也是去年留种的,怎么没人说他侵权呢!

      大爷,刘伯伯和您情况不一样,他今年种的三亩地都是自己的家庭联产承包地,所以他自己繁育种子就属于《种子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 “农民自繁自用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行为,可以不经植物新品种权人许可,也不用支付许可使用费。而您的一百多亩地是从其他农户手中流转过来的,您耕种这些土地,不仅仅是为了满足个人和家庭生活需要,而是为了赚取粮食收益,具有商业目的,因此,您虽然是农民,但更是新型农业经营体,您为商业目的生产种子是应当获得品种权人许可的。

      原来是这样,那我的麦种是不是也不能卖给其他人了?

      是的,大爷,我国《种子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以在当地集贸市场上出售、串换,不需要办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也就是说,如果刘伯伯有没用完的种子,可以在我们当地集市上卖给其他人,但是您的一万多斤种子,不属于农民自繁自用范围,生产经营这些种子,不仅需要获得植物新品种权人的许可,还要取得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否则不仅要赔偿权利人损失,还要受到行政处罚。

      哎呀,我真糊涂呀,那现在我该怎么办呢?

      大爷,您趁着今年小麦还没种下去也没有运送给买货人,赶紧和种业公司联系,与他们达成和解,并且将种子进行灭活处理。

      可是我已经收了人家定金了,这可怎么办呢?

      大爷,您的种子没有经过严格科学的选育程序,质量是难以保证的,如果流入市场,造成其他农户的损失,那您后面要承担的责任就更大了,所以赶紧和对方解释,取得他们的谅解,顺便也劝告他们去正规渠道购买种子。

      谢谢你,小知,我听你的,我这就与种子公司联系,将这批种子灭活了,以后都去销售门市买正规授权的种子,再也不干这省小钱吃大亏的事了。

      这就对喽,大爷,您可别小看这一粒粒种子,它们是农业的“芯片”,凝聚着培育人的心血,也关系着国人的饭碗安全,您维护育种者和品种权人的知识产权,保护他们的积极性,就是促进我国种业、农业的发展,相反,您如果任意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既是阻碍种业创新发展,也是在砸我们农民自己的饭碗哪!

      来源丨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丨农财君

      联系农财君丨18565265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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