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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能种企 推动全产业链协同创新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5-17  来源:农民日报·中国农网  作者:崔丙群  浏览次数:982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多年来,我国注重政策引导、强化自主创新,种业发展成果显著,但仍然存在科研院所与种子企业“两张皮”、种子企业创新主体作用发挥不够等诸多问题。要从机制创新方面着力解决这些问题,推动我国种业振兴,为加快农业产业强国建设贡献种业力量。
 
  系统认识我国种业创新发展存在的困难障碍
 
  种业科技源头创新力不足,创新链存在薄弱环节。种质资源创新和改良研究基础还不够强,在运用生物技术保存种质资源、人工创制新种质资源等方面亟待提升。
 
  成果授权和转化率依然不高,转化渠道不畅。近年来,我国种业创新力度不断加大,植物新品种权申请和授权数量不断攀升,但是,申请获得授权的效率及科技成果转化率却并未相应同频增长。目前,我国种业科技成果主要集中在高校、科研院所等教学科研单位,导致尚未形成真正高效的商业育种机制。
 
  科研导向和市场需求错位,科产教协同程度依然不高。传统的科研体系评价以论文、专利、报告、品种等撰写、发表、注册为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脱离市场、脱离实际生产活动。我国大部分种业技术创新都还是单打独斗的模式,科产教协同模式创新占比不足20%,协同创新和育繁推一体化发展亟待提升。
 
  假冒侵权套牌现象时有发生,种子产权保护力度仍需提升。在实际育繁推各个环节中,各种侵权现象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更严重挫伤了种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另外,种子研发单位的保密工作存在漏洞,自我保护意识薄弱,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意识淡薄。
 
  深入分析我国种业创新发展问题的深层原因
 
  首先,高校科研单位与种子企业“两张皮”的情况还存在。我国高校科研机构等公共研发机构公益性职能和种子企业商业性科技创新的分工合作关系未能做到分工协作、相辅相成、协同创新,始终没有解决公共研发机构的职能和市场作用,公益性和商业性科技创新活动依然混淆,在现有研发体制机制和政府研发投入结构背景下,难以充分发挥公共研发机构和种子企业在种业创新过程中各自的应有职能和作用。
 
  其次,种业科技源头创新力不足。虽然我国科研育种人员多,但整体产出转化效率不高,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大多只注重课题、论文和成果,忽视生产和市场需求,种业高端人才集中在科研院所。种子企业引进和留用人才难度大、人员流动频繁,难出成果。种子企业实力和创新能力、影响力与国际种业企业仍存在差距。
 
  再次,种业创新资金投入不够。欧美发达国家对农业科技公共投资强度为2.5%—4.2%,而我国农业科技投入及种业科技投入比例还相对较低。种业科技创新的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金融和社会资本的参与度、种业企业科研经费投入金额都严重不足,难以满足以“生物技术+信息化”为主要特征的现代种业科技革命的巨大资金需求,难以应对国际种业巨头挑战的难度很大。
 
  最后,种子知识产权保护不足。我国新品种权的保护起步较晚,虽然,2022年3月随着第四次修改的种子法的实施,我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开始建立,但相对于国际上对新品种的保护力度而言,我国整体上新品种权的保护力度仍需提升。
 
  支持种业企业发展,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种业创新体系
 
  创新体制机制,为协同创新探新路。要着眼于体制机制改革和运营模式创新,聚焦于不断完善产学研、科产教有效协同推动种业科技自主创新的机制,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立种业创新高效运作体系,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相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育种新机制。探讨公共研究机构的改革方案,完善技术转让市场体系,建立产学研紧密结合、相辅相成并以企业为主体的种业创新体系,以“产学研”合作模式加速种业科研成果转化。
 
  赋能龙头企业,为种业创新树标杆。以种子龙头企业为主体,通过搭建平台、组建团队、创新机制、破解瓶颈,增强科技创新对种业企业的支撑能力,实现种业产业链、人才链、学科链、创新链和服务链在种子企业的“五链合一”,全面协调科研院所、种业企业、生产单位等各方之间的协同合作,切实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优良品种、先进技术、现代装备和管理模式。
 
  组建创新团队,为种业企业加引擎。依托国家级和省级各类种业创新项目,充分吸纳种业科技资源,遴选首席专家负责组建涵盖品种选育、技术集成、农机装备、清洁生产、质量控制、加工销售、品牌建设等种业全产业链的高层次专家团队,围绕现代种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通过基地示范、专家指导和技术培训等形式,加快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的引进熟化和推广应用。组织科研院校青年种业科技人员和相关专业大学生实习实训,强化理论与实践结合,培养种业科技人才后备力量。
 
  强化种业创新协同,攻关种源“卡脖子”。聚焦优势特色物种,持续开展现代种业产业园创建,调整优化国家现代农业(种业)产业园布局。健全良种供应应急保障体系,完善国家级省级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体系,建立种业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形成政产学研推一体化的现代种业联合攻关体系;实施农业生物育种重大科技项目,开展优势特色品种创新。推进育种联合攻关,实施科企联合体种质资源收集与品种试验项目。
 
  加强创新成果权益,为产权保护“筑高墙”。聚焦开展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加快完成区域农作物、林木、畜禽、水产种质资源的全面普查,实施种质资源统一登记,鉴定一批优异新种质资源。搭建资源鉴定与基因挖掘平台,提升种质资源利用率,筛选一批优异资源、创制一批育种关键材料供育种利用。加强创新成果及其权益保护,严厉打击侵犯农业植物品种权和种子制假售假行为。加强种业市场监管、强化市场准入、品种监管和检疫检测。
 
  整合资金投入,为种业创新“添动力”。整合各级各类支农计划,按照资金性质不变、管理渠道不变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协同配合,整合成专项资金,建立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专项资金用于种业专家及技术骨干开展技术研发、技术服务和示范推广,新品种新基础新装备引进示范,实验用生产资料、化验检测材料,技术咨询和人员培训等相关费用。同时,鼓励优势种业企业增加创新投入,加强种子品牌建设,逐步引导企业成为现代种业科技投入的主体,从而在国际上具有更强的竞争力。
 
  (作者系山东省政协经济委员会特聘专家、山东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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