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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袁隆平应纳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保护范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2-02-22  来源:南方都市报  浏览次数:1009
 
      南都讯 见习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2月2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召开以“加强网络时代人格权刑事保护”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介绍网络时代下检察机关加强人格权刑事保护工作情况。针对为何将侮辱袁隆平的行为,按照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进行处理的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厅副厅长罗庆东在会上解答称,袁隆平院士虽不属于烈士,但其为国家、民族和人民作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应当纳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保护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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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报道显示,2021年5月,袁隆平院士去世后,有网友在网上对袁隆平院士进行侮辱、诋毁,公安司法机关按照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进行了处理。
 
      对此,罗庆东表示,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中的“英雄烈士”的界定既要与民法典、英雄烈士保护法等前置法基本对应,同时也要依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立法本意进行适当解释。袁隆平院士属于事迹、精神被社会普遍公认的已故英雄模范人物,其名誉、荣誉承载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当纳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的保护对象,与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予以刑法上的一体保护。去年五、六月,公安司法机关办理的利用网络侮辱、诋毁袁隆平院士名誉、荣誉系列案件就是按照这一意见处理的,取得良好效果。我们总结了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征求了有关中央单位的意见,通过指导性案例明确了这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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