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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生产托管 搞好春季农业生产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2-10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记者 孙莹  浏览次数:423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通知
组织开展生产托管 搞好春季农业生产
 
  本报讯(记者 孙莹)当前,春管春播已从南向北陆续展开,农时紧、任务重。为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春耕备耕工作,2月9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组织引导农业服务组织开展生产托管 搞好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抢抓农时,指导服务组织积极主动对接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小农户,签订服务合同,提升服务质量。鼓励服务组织多渠道备足备好种子、化肥、农药等春耕物资,加大农机具投入,提早调试检修,确保春耕生产物资需求。推动服务组织联合与合作,鼓励领军服务组织牵头成立区域性联盟或联合体,整合服务资源,实现优势互补,为农户提供“一站式”托管服务。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根据农业劳动力状况、农户生产需求、服务组织能力等情况,科学确定本地区重点发展和推广的托管模式。对于农户家庭经营意愿较强的,可以从推广单环节托管、多环节托管入手,引导农户优化生产经营方式,逐步扩大托管覆盖面;对于农业劳动力转移程度较高或缺口较大的地区,可以重点推广多环节托管、全程托管等模式,切实满足农民需求。
 
  《通知》要求,2021年第一批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生产托管项目)资金已提前下达,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抓紧制发项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中高风险地区农业农村部门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分区分类精准施策,积极组织服务组织及时对接农业生产和农户需求,开展全程托管或多环节托管服务,确保春耕备耕不误农时。要充分利用服务组织的技术、设施设备等参与乡村公共场所防疫消毒。
 
  《通知》还对组织参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春季农业生产服务和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和宣传引导等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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