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今年种子种苗监管工作,不断规范种子种苗生产经营秩序,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农作物种子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桂农厅办函20192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方案的通知》精神落实到位,贺州市农业主管部门强化责任主体意识和担当意识,主动作为,认认真真开展有关工作。
一是认真开展扦样工作。从3月12日开始,贺州市种子站组织持证种子检验人员,从钟山县、平桂区和贺州市城区的种子经营店铺扦取了15份水稻种子样品,并于3月 18 日将样品寄给检测单位,完成上级规定的扦样工作任务。
二是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贺州市2019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方案》,并于3月20日印发给辖区农业主管部门,指导部署全市农作物种子种苗市场监管工作。
三是2月12日,贺州市农业局徐龙铁总农艺师,带领市种子站、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的有关人员,到贺州市城区种子经营店铺检查指导,正式启动2019年春季种子种苗市场专项检查监管工作。此后,贺州市农业农村局王锦兵副局长带领由种子、植保植检、执法机构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前往富川、钟山、昭平、平桂等县(区),进行检查指导。
工作组所到之处,首先是了解当地前段时间种子种苗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特别是柑橘种苗查处情况,以及工作计划。对于今年春季种子种苗监管工作,王锦兵副局长要求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一要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担当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作为,说干就干,干就干好,干出成效;二要结合本地实际,将《贺州市2019年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方案》落实到位;三要规范执法检查,依法依规查处各种违法案件。而对于种子种苗监管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运用,市种子站黄钧年站长和工作组其他成员与县(区)同行作了交流探讨,分享推广好做法好经验。其后,工作组联合当地农业主管部门,对种子经营店铺、种苗摆卖场所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看,水稻、玉米种子的植物检疫手续比较完善,而柑橘种苗则全部没有有效的植物检疫手续,全部处于非法经营之中,需要依法进行处理。
3月21日,工作组联合富川县农业、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对柑橘种苗摆卖场所进行执法检查,异地封存无有效植物检疫手续的种苗5000余株。截至3月27日,富川县共异地封存非法经营的柑橘种苗 16573株。
据了解,我市市县两级农业主管部门正在开展春季种子种苗市场专项检查监管工作之中。下一步,贺州市农业农村局将继续组织工作组前往各县(区)开展种子种苗检查执法与督导工作,与各地农业及有关部门一起,严把春耕种子种苗质量安全关,努力保障农业生产用种用苗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