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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2-11  来源:《 农民日报 》( 2019年02月11日 04 版)  浏览次数:250
 
 沈阳市政协沈北新区委员会:
应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
 
    本报讯(记者于险峰张仁军)日前,在辽宁省沈阳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上,政协沈北新区委员会提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建议,补齐农业短板,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是推进沈阳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政协沈北新区委员会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要深化农村改革。要在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重点是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稳定承包权的基础上放活经营权;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完善土地增值收益的合理分配机制。
 
    二要坚持市场化导向。就是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社会主体为重点,着力解决农业生产和农民群众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最迫切的服务问题。政府要顺应市场发展的要求,着力支持、引导服务组织发展,规范市场行为,创造良好条件。用共享的理念、创新的机制,最大限度地盘活现有资源要素,打造一批农业的共享服务平台,促进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三要促进多元主体融合发展。目前来看,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服务主体各有优势和不足,要针对不同产业、不同环节、不同主体的特点,因地制宜选择适合本行业、本地区的组织形式和经管模式,满足农业生产发展的要求。
 
    四要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财政扶持、信贷优惠、税费减免等措施,大力支持各类服务组织发展。制定服务标准和操作规范,不断提高专项服务的标准化水平;建立服务质量和绩效评价机制,有效维护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五要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农业生产托管要适应不同生产力水平,既兼顾传统农业,又适应现代农业,能够有效防止土地抛荒和非农化甚至是非粮化倾向,有效解决“谁来种地”和“如何种好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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