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力度,根据农业部和省农委有关文件精神,我市从2018年至2020年,将连续三年开展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
通过连续三年实施农作物种子质量年专项行动,使我市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普遍提高,推进检验机构能力不断提升,在保持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率96%以上的基础上,将主要经济作物种子质量提升5个百分点,假冒侵权案件下降10个百分点,全市种子质量水平得到全面提升,加快推动我市种业转型升级。
此次专项行动主要采取五项措施:一是完善检验标准和体系建设,以标准引领质量提高。按照有标准、有资质、可检验的要求,健全和完善我市种子检验机构。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推动种子质量提升。强化专项检查,加强基地监管,畅通信访渠道,严打侵权行为。三是全面落实法定制度,以追溯倒逼经营规范。实行品种管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委托生产和经销主体备案等统一种业大数据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四是开展企业信用评价,以信用拉动品牌创建。五是大力开展普法教育,以法制教育提升质量意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