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P标识欢迎光临种业商务网 | | 手机版
商务中心
商务中心
发布信息
发布信息
排名推广
排名推广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法规 » 正文

吉林省农业植物品种权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4-21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574
 

    按照农业部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工作的有关精神和统一部署,制定《吉林省农业植物品种权执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省委省政府1号文件为指导,以激励农业育种创新为前提,紧紧围绕《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强行政执法能力建设,积极维护品种权人和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有效促进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营造法律、法规的实施环境,增强全社会的品种权保护意识,建立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促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开展宣传培训,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建立健全执法技术检测、技术咨询机构;加强行业自律,树立知法、懂法、守法的新风尚;进一步调动申请人(法人和自然人)的积极性;发挥优势,增加保护植物种类,扩大保护范围,增加品种权申请量、授权量。

    三、实施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体系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创新执法工作模式。在已经建立的省、市、县三级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地方行政执法队伍的基础上,委托省种子管理部门建立品种权保护管理网络,使品种权保护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奠定基础。加强与工商、司法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定期联系制度,通报情况,取得支持。

    2.加强规章制度建设,规范执法程序。总结《条例》和《细则》实施以来的成效与问题,结合品种权执法办案实际,深入研究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工作中经验与教训,规范办案制度和程序。

    3.开展技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举办1~2次全省执法人员培训班,重点开展《条例》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学习、强化岗位培训和执法资格培训。

    (二)创造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环境

    1.加大植物新品种保护的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重点宣传《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种子法》、《专利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调动育种人(法人和自然人)、中介机构、农业科技产品用户多方积极性,合力营造鼓励科技创新、保护知识产权、依靠实力竞争向上的社会环境。

    2.建立植物新品种保护新闻发布制度。对申请保护的授权新品种及时发布;对重大侵权、假冒品种权,案件处理后要进行新闻发布;对较大的专项治理行动等进行新闻发布。

    (三)建立信息平台和技术支撑体系 。

    1.利用“吉林农网”、“吉林种子网”,建立品种权保护信息平台、侵权举报和执法监督平台,及时发布全省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动态、品种权信息和行政执法监督效果。

    2.组织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利用现有条件,研究、解决植物新品种保护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关键技术问题,特别是判定标的物侵权的快速分析检测技术等实用技术。

    四、实施步骤与计划

    1~2月份:制定品种权保护执法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春季种子市场大检查。

    3~4月份:落实执法工作,制定吉林省植物新品种保护状况调查提纲。

    5~7月份:组织农业行政主管及相关部门、育种机构、种业企业的人员学习《条例》和《细则》;启动信息平台建设准备工作;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状况调查。

    8月份:组织植物新品种保护座谈会,开展调研活动,做好中期工作总结,上报农业部。

    9~10月份:吉林省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检查。

    11月份:完成吉林省植物新品种保护状况调查报告;全面总结前期工作,研究落实下一年工作。

    12月份:完成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农业部。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由省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组织有人员和专家,成立吉林省品种权保护执法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全省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和宣传培训等。

    1、吉林省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栾胜宽    省农委副主任

    副组长:肖珍武    省农委科教处处长

    组  员:郑建东    省农委法规处处长

    张永林    省农委农业处处长

    张大明    省农委园艺特产处处长

    丁万志    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

    靳锋云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站长

    2吉林省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工作小组

    组  长:肖珍武    省农委科教处处长

    副组长:郑建东    省农委法规处处长

            丁万志    省种子管理总站站长

    组  员:杨忠群    省农委科教处副处调研员

    文  斌    省农委政策法规处

    陈学军    省种子管理总站副站长

    陈  砚    省种子管理总站科长

    张雪清    省农科院信息中心副主任

    3吉林省植物新品种保护执法工作专家组

    组  长:肖珍武

    副组长:陈学军    省种子管理总站副站长

    成  员:杨忠群    省农委科教处副处调研员

    才  卓    省农科院玉米所所长

    赵国臣    省农科院水稻所所长

    王丕武    吉林农大农学院院长

    张雪清    省农科院信息中心副主任

    文  斌    省农委政策法规处

    (二)协调管理

    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调度、指挥下,各相关部门、机构分工负责,确保“方案”确定的任务实施到位。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展,建立工作情况定期通报制度。

    (三)检查指导

    工作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方案”的实施进展与工作质量,了解 “方案”实施过程中的典型事例、有价值的工作方法、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通报。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 返回顶部 ]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广告服务 友情链接 | 申请链接 | 网站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