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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河北省普通玉米品种试验供种的通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3-14  作者:中国种业商务网  浏览次数:639
 

冀品审办[2009]7号
关于2009年河北省普通玉米品种试验供种的通知

各有关供种单位:
    为保证品种试验的公正性,我省玉米品种区域试验、生产试验将继续实行密码编号。现将有关供种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验设置
    全省设春播组、夏播早熟组、夏播高密度组和夏播低密度组四大区组。根据各区组参试品种数量,春播组设一组生产试验和两组区域试验,对照品种为农大108;夏播早熟组设一组区域试验,对照品种为京玉7号,参试品种比对照晚熟2天以上者将被淘汰;夏播高密度组、低密度组各设一组生产试验和三组区域试验,对照品种均为郑单958。
    区域试验:春播组统一密度3500株/亩,夏播早熟组统一密度4200株/亩,夏播高密度组统一密度4500株/亩,夏播低密度组统一密度3800株/亩。夏播低密度组对照郑单958种植密度4200株/亩,其它组别对照与参试品种密度一致。
    生产试验:供种单位可提供生产试验参试品种的适宜密度种植,并来函向主持单位备案。无特殊要求的,种植密度与区域试验一致。
    二、试验要求
    1、供种单位严格按本通知规定的参试品种名称供种。春播组于4月5日前,夏播组于4月30日前,种子统一寄至石家庄市农业科学研究院玉米室(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街479号,邮编:050041,联系人:刘兰锁/朱彦辉,联系电话:0311-86832633)。
    种子必须通过邮局寄送,或由专人送达,其它方式不予受理。
    2、春播组区域试验每品种供种7公斤,生产试验每品种供种14公斤;夏播组区域试验每品种供种8公斤,生产试验每品种供种15公斤。所供种子已包括抗病鉴定和DNA指纹检测用种。
    3、供种单位要及时供种,并保证种子质量。种子不得进行药剂处理,不进行分装,不得同时提供正反交种子,需提供种子发芽率。种子袋内外要有标识,注明品种名称和参试组别等。不按照上述要求提供种子或延迟供种,视为自动退出试验。
    4、区域试验品种统一进行抗病性鉴定,种子由主持单位统一提供,鉴定费用由各参试单位直接与鉴定单位联系。指定鉴定单位--河北省农林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地址:保定市东关大街437号,邮编:071000,联系人:石洁,联系电话:13930861039)。
    5、区域试验和2009年生产试验参试品种统一进行DNA指纹检测,种子由主持单位统一提供,检测费用由各参试单位直接与检测单位联系。指定检测单位--北京市农林科学院玉米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曙光花园中路9号,邮编:100097,联系人:王凤格,联系电话:010-51503987)。

二○○九年三月十三日

查看附件:
1. 2009年河北省普通玉米品种试验参试品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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