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今年的水稻生产用种的安全,规范水稻种子市场。3月13-14日福州市种子管理站分别对闽清、闽侯、连江和罗源四个县8家水稻经营主体进行监督抽查,执法人员依照监督抽查方案对8家主体经销、代销的水稻品种进行扦样。
本次监督抽查严格按照《福州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7年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榕农 [2017] 70号)和双随机原则的要求,对我市种子市场的农作物种子质量进行监督抽查。执法人员从备案的执法人员名录中随机抽取2名检查人员,被检查对象从2017年03月02日更新的种子市场主体名录——水稻主体名录中随机抽取,先从7个县(市)随机抽取4个县(市)进行检查,再从被抽中4个县(市)的44家备案主体中随机抽取8家水稻主体进行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