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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示:春耕买农资谨防上当受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14  来源:河北日报  作者:孙淑萍   浏览次数:52
 

  每逢春耕秋收时节,涉农案件往往多发。为此,迁西警方提醒广大农民群众,在购买和使用农资产品时,一定要多听、多看、多问,避免上当受骗,给农业生产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春季购买农资时,特别要注意以下事项。
 
  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购买。农资经营者除了应持有《营业执照》外,还应当具备本行业的经营许可证。如经营种子的经营者,须持有县级以上农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种子质量合格证》等相关证件。交易方式要正当,交易的票据要齐全,不要贪图价格便宜,轻信走村串户的推销者。
 
  注意查看包装是否规范,标签是否完整,有无合格证、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使用说明等。不要购买拆开包装的散装种子、农药和化肥。不要贪图便宜,购买劣质农机配件。
 
  认真阅读农资使用说明书,弄清楚适用范围和禁忌事项、正确的使用方法,严格按照说明书的要求科学使用,避免不必要的损失。不清楚的,应向农资生产者、经营者或地方农业技术服务部门咨询。
 
  索要盖有经营单位公章的信誉卡、保修卡及购物凭证,并要求清楚地标明购买时间、产品名称、数量、等级、规格、型号、价格等重要信息。不要接收个人签名的字据或收条。注意留存种子、农药、化肥外包装和少量原品,以便出现问题时作为检验和鉴定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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