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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部署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网上申报和备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11-10  来源:福建省种子管理总站  浏览次数:321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文件
 
闽农厅办〔2016〕126号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在中国种业信息网统一进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和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区)农业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农村发展局: 
 
      根据《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2016年第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第三十八条“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制,相关表格格式由农业部统一制定。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核发和打印,以及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在中国种业信息网统一进行”的规定,农业部已在中国种业信息网开通运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包括网上申报审批、网上备案管理两个部分)。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网上审批和备案的重要性
 
      在中国种业信息网上统一进行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核发和打印,以及种子生产经营的备案管理,是农业部贯彻落实新修订《种子法》所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农业部规章的法定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提升市场监管能力的重要举措。各级农业部门要从推动我省现代种业发展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网上审批和备案的重大意义,加大宣传贯彻力度,依法依规地抓好落实工作,为我省种业融入全国大市场、大流通提供信息平台,为加强种子大市场、大流通的全程监管,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提供信息支撑;要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的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网上审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网上开展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全面实现种子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全国互联共享,全面提升行政效能、市场监管和信息服务能力。
 
      二、全面推进统一网上审批和备案工作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各级农业部门受理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和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申请,在依法依规做好纸质材料受理、审核、审批以及备案管理的同时,应同步做好网上受理、审核、审批和许可证打印,以及网上备案管理工作。
 
      种子生产经营备案是《种子法》新设的一项重要制度,各县(市、区)农业局对依法应当备案的4类主体(持证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受持证企业书面委托生产其种子的、受持证企业书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要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建档立卡、账号设置,于今年11月底前将备案主体的基本信息全部录入《中国种业信息网》的“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系统”。备案主体已生产经营的种子,要按照《办法》的要求,将品种名称、种子数量等信息上传至“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系统”。今后新增生产经营品种,均应提前在网上完成备案。各设区市农业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所辖县(市、区)没有设立、配备种子管理机构、人员的,应当由设区市农业局负责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工作。
 
      三、网上审批和备案操作要求
 
      (一)网上申请和审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1.种子企业向农业主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申领或变更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应同时登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网上申报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的电子文档;
 
      2.农业主管部门受理、审核、审批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时,应同步登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受理、审核、审批和打印许可证;
 
      3.种子企业申领许可证时或者领取许可证后,应当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网上申报系统”及时填报许可信息(下属分支机构、委托种子生产、委托种子经营),生成备案流水号,确保被委托方或下属分支机构顺利完成备案工作。
 
      (二)网上申请和受理种子生产经营备案。
 
      1.依法应当备案的4类主体向当地县级农业主管部门提交纸质件备案时,应当同时登录“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系统”提交备案材料的电子文档;
 
      2.农业主管部门受理上述4类种子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备案时,应当同步登录“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网上受理、审核和打印备案表,完成备案工作。
 
      (三)登录网址。
 
      1.种子企业:登录中国种业信息网(www.seedchina.com)“网上办事”栏目,点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新版:企业),进入农作物种子企业业务办理集成平台(或者直接登录http://202.127.42.47:8015/business.aspx),选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网上申报”系统。
 
      2.4类备案的生产、经营者:登录中国种业信息网(www.seedchina.com)“网上办事”栏目,点击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备案者),进入农作物种子企业业务办理集成平台(或者直接登录http://202.127.42.47:8015/business.aspx),选择 “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系统。
 
      3.农业主管部门:登录中国种业信息网“网上办事”栏目,点击种子生产经营许可备案(新版:管理部门),进入全国种子管理综合业务平台(或者直接登录http://202.127.42.47:8015/admin.aspx),选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和“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系统。
 
      (四)用户注册。
 
      1.种子企业和4类备案的生产、经营者:登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网上申报”系统或者“种子生产经营网上备案”系统,点击“立即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即可登陆系统进行操作。
 
      2.农业主管部门:各级农业主管部门用户账号由系统统一内置,登录“种子生产经营许可管理”系统,用户账号为英文字母XK+六位行政区划代码,如福州市农业局用户名为XK350100。登录“种子生产经营备案管理”系统,用户名为英文字母BA+六位行政区划代码,如翔安区农林水局用户名为BA350213,市级农业主管部门登录密码向省种子管理站获取,县级农业主管部门向所在市级种子管理站获取,取得密码后请尽快修改。
 
      (五)办理流程。
 
      进入系统平台首页下载相应的《操作指南》,按照流程的要求办理。
 
      (六)注意事项。
 
      1.建议使用WINDOWS操作系统自带的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操作,或者使用火狐(安装flash插件)、谷歌浏览器进行操作。
 
      2.注册信息请确保真实有效,企业(或生产、经营者)名称等信息一经注册无法修改。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6年11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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