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报送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工作总结的通知
农办种〔2016〕第3号
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所在省(区、市)农业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加强对种子生产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根据《关于开展国家级杂交水稻和杂交玉米种子生产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13〕1号)要求,请我部认定的国家级种子生产基地县(市)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现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全面总结2015年基地建设与管理的主要工作和成效,认真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差距,研究提出加快基地建设、加强基地管理的具体措施。主要内容包括:
(一)基地建设情况。包括落实基地发展政策措施、编制基地发展规划、实施基地建设项目等,并简要总结分析基地建设的主要成效。
(二)基地管理情况。包括成立基地领导小组、强化种子管理机构建设、组织质量抽检、开展基地巡查、加强制种企业服务等。
(三)实施大县奖励情况。对已纳入2015年度育制种大县奖励范围的国家级基地县,详细总结大县奖励政策实施情况,包括:1.大县奖励资金到位和带动整合相关基地建设项目情况;2.大县奖励资金的使用情况,详细列举实际收支款项;3.基地建设相关制度机制创新及“五化”基地建设进展和成效;4.大县奖励实施存在的有关问题和原因分析;5.完善大县奖励的有关政策建议。名单见附件1。
(四)基地基本信息。包括基地分布、制种面积、制种产量、制种企业等情况。请填写附件2、附件3。
二、有关要求
国家级种子基地所在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基地年度总结和年度考核工作。各国家级基地县(市)农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基地工作总结,涉及基地建设、大县奖励等相关内容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各国家级基地县(市)的工作总结,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与基地年度考核结果,于1月25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农业部种子管理局(一式两份),并发送电子文稿。
三、联系方式
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孙海燕
电话: 010-59194554,传真:010-5919434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622
邮编: 100125
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何庆学
电话: 010-59193237
附件:
1.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县(市)名单
2.国家级种子基地制种及粮食生产情况表
3.2015年国家级种子基地分布情况表
农业部办公厅
2016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