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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蔬菜施肥要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23  来源:湖南嘉禾县农业局  作者:曾艳花  浏览次数:94
 

    1、化肥应与有机肥配合施用,有机氮与无机氮的比例一般是,在高肥力土壤上肥料有机氮︰无机氮应为1:2,中肥力应为1:1,低肥力土壤则为2:1。  

    2、叶面肥料质量应符合蔬菜要求,按使用说明稀释,在作物生长期内,喷施一至三次。  

    3、微量元素肥料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要注意有害元素的控制用量,且其施用与否应根据不同土壤、不同作物的缺素症状,对症施用,不得滥施。 
 
    4、提倡施用长效化肥,如:涂层尿素、包膜尿素、长效碳铵等。  

    5、提倡使用专用复混肥料。  

    6、利用翻压、堆沤等方式合理利用绿肥。绿肥应在盛花期翻压、翻埋深度达5cm左右,盖土要严,翻后耙匀。压青后15—20天才能进行播种或移苗。  
 
    7、在速生叶菜类生产上不得施用未腐熟的粪尿肥。  

    8、蔬菜类作物在收获前8天追施最后一次氮肥,为安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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