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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骗局坑农敛财,昧良心终付代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4-14  来源:检察日报  浏览次数:141
 

      以虚假广告做宣传,诱骗大量农户签订天麻种植加盟合同,骗取保证金。近日,四川省金堂县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谢世玉批准逮捕。

      2012年初,谢世玉通过中介公司,在金堂县注册成立了一家空壳公司———成都市海天农业有限公司,并在该县清江镇租用农业大棚作“生产基地”。此后,谢世玉从陕西等地购买普通天麻种子,冠以“天字1578号优良天麻种”的假名号,通过电视广告、自建网站、热线电话等方式大肆对外虚假宣传,许诺免费提供天麻种和先进种植技术,号称高产出、高回报并保证回收产品。

      通过广告宣传、组织到“基地”参观、签订合同、“技术培训”、发放种子等貌似规范的“流程”,谢世玉诱骗全国各地100余名农户与其公司签订加盟合同,并交纳数千元至十余万元不等的保证金。此后,又由无任何资质的员工对签约农户进行“技术培训”,并通过物流发放种子。然而,大量农户将谢世玉的天麻种种植后,发现种子不发芽或腐烂,致使普遍绝收。由于谢世玉在合同中设置了种种陷阱用来逃避退还保证金,因此,辛辛苦苦投入大量财力、精力的农户陷入了血本无归的境地,无奈之下选择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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