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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种子要做到4要4不要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3-18  来源:北方新报  浏览次数:196
 

      为了确保农牧民用上安全、优良的农作物新品种,自治区种子管理站昨日专门以致农民朋友一封信的形式,告诫广大农民在选种上要做到4要4不要。

      一要看证照:要到证照齐全、有固定经营场所的种子经营点购买,不要向无证无照、走村串户的流动商贩购买;二要看“三”号:购种时查看“品种审定编号、经营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选择自治区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认)定编号的品种,不要选择未审(认)定的品种;三要看包装:要选择包装完好,标签标注内容齐全的种子,不要选择无包装、无标签和无中文标识的“三无”种子;四要留凭证:购买种子一定要向经营者索要销售凭证,检查购种发票是否注明了购种时间、品种名称、数量和价格,是否盖有销售单位印章。购种数量较大时,还应当面封存样品,以便在发生质量问题时进行质量检验,作为索赔依据,不要接受未注明品种名称及经销商的字据或收条等。

      此外,农牧民朋友要认为自己购买的种子存在质量问题时,首先要联系经销商,并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到所属辖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种子管理机构进行投诉;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必要时向种子管理机构申请田间现场技术鉴定。千万不可错过作物的最佳鉴定期。

      自治区种子管理站举报电话:0471-6963964

      文/本报记者 李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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