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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渡县多措并举力保用种安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1-18  来源:弥渡县种子管理站  作者:毕雄  浏览次数:150
 

    弥渡县广泛宣传,做到管理与服务并重,严厉打击经营假冒伪劣行为,认真接待来信来访,提高诚信守法经营、质量意识强、服务措施到位的种子经销商的知名度,营造质量至上、诚信服务的良好风气,保证种子市场良性发展。  
 
    一、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全面综合素质。一是全面提高种子经营队伍的素质,弥渡县种子管理站、农业综合执法大队继续抓好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二是提高种子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严格依法执法。种子执法人员除具备良好的思想素质、较高的涉农专业技能外,还熟练掌握法律知识,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知识培训考核,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行政执法证方可上岗;对于从事质量监督检验的机构及人员,做到参加农业部组织的资格考核后持证检验、持证抽检。 
   
    二、加强种子备案登记和留样备查工作,把好市场准入关。对辖区内所有种子企业经营的品种,对其数量、来源、质量进行严格审查,依法及时到种子管理站备案登记,并抽取样品在恒温下进行保存留样备查。  

    三、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充分利用各乡镇赶集天,广泛宣传种子识假辨假知识,发放种子宣传资料,进一步规范种子市场经营行为,促进农民群众更理智、更合理地选购适合自身的良种。   
 
    四、完善种子经营档案制度。建立种子经营档案是依法规范种子市场,促进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的重要保障。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能力,让群众在购买种子时向经营者索取有效凭证,使经营者的建档规范经营行为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加强执法服务,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维权意识。 
   
    五、加强制种基地管理。弥渡县种子管理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云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办法»和《农作物种子生产规程》的要求进行备案与监管,从源头上杜绝假劣种子产生。为净化种子生产环境,使企业争着来,留得住,进入种子收购季节后,弥渡县农业局安排种子管理站和农业综合执法大队人员组成执法小组,到各种子生产基地宣传种子法律法规,打击非法抢套购种子行为,维护农民的长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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