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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17  来源:重庆种业信息网  浏览次数:345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重庆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 —2020年)的通知

渝府办发〔2013〕203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10月8日

重庆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20号)精神,根据《全国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国办发〔201259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现实基础
(一)主要成效。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2007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完成后,重庆市农作物种业发展取得了明显进步。一是农作物品种选育水平显著提升。培育推广了Q优、渝优等系列优质杂交稻和双低油菜、特用玉米、鲜食加工兼用型晚熟柑橘、蔬菜等优良品种,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43%以上。二是良种推广能力稳步提高。农作物新品种引进筛选成效显著,玉米、水稻等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6%;建立了一批良种繁育基地,主要农作物商品化供种率提高到60%,其中杂交玉米和杂交水稻种子全部实现商品化供种。三是种业走出去战略成效明显。水稻、玉米、蔬菜等种子辐射20多个省市,杂交水稻、蔬菜种子出口越南、老挝、坦桑尼亚等国家。四是管理制度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建立完善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审认定办法、“两杂”品种退出与主导品种推荐办法、种子质量纠纷田间现场鉴定办法等制度。初步建立了主要农作物品种区域试验体系,以市质检中心为主干、区域分中心为支撑、区县检测站为基础的种子质量监督检验体系,从源头到终端的种子信息调度、分析、预警、发布的种业信息服务体系。
(二)存在的问题。我市农作物种业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支持体系不健全,投入不足,科技创新、供种保障、企业竞争、种业监管等“四大能力”薄弱,难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一是科技创新能力不强。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薄弱,育种资源分散,商业化农作物种业科研体制机制尚未建立,科研单位与企业缺乏有效协作,品种创新能力不强,农作物品种同质化严重。二是供种保障能力不强。种子生产基础设施薄弱、规模较小,种子供给对外依存度较高,50%的水稻种子、80%的玉米种子依靠市外调进;种子储备和应急保障制度不完善,保障种子供应和生产安全的任务艰巨。三是种业竞争能力不强。我市种业发展起步晚,市场集中度低,种子生产、经营水平不高,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弱,“育繁推一体化”水平较低。四是市场监管能力不强。种子管理力量薄弱,监管技术和手段落后,种子管理联动机制不健全,公共服务和宏观调控能力不强,不能适应新时期种业发展的需要。
(三)发展机遇。当前,我市正处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新阶段,保障粮食安全和发展现代农业对农作物种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农产品需求呈刚性增长、资源约束日益趋紧、极端异常天气频发的严峻形势,要实现“保供增收”目标,迫切需要全面提升我市种业发展水平。同时,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作物种业发展,《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意见》(国发〔2011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220号)为重庆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服务现代农业发展为宗旨、构建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为主线、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动力,加强政策扶持,加大农作物种业投入,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完善政策法规,严格市场监管,全面快速提升种业科技创新能力、供种保障能力、企业竞争能力和市场监管能力,努力构建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为现代农业持续发展、保障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机制创新。明确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是农作物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的主体,加大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投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新机制。鼓励科技资源要素向种子企业流动,促进产学研紧密结合,加强种业自主创新。
——坚持企业主体。充分发挥种子企业在商业化育种、成果转化与应用等方面的主导作用。鼓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通过政策引导带动企业和社会资金投入种业发展。
——坚持扶优扶强。完善政策法规,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农作物种业发展环境。重点支持具有育种能力、市场占有率较高、经营规模较大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吸引社会资本和优秀人才流入企业。
——坚持统筹兼顾。重点支持主要粮食作物和优势特色作物种业发展,兼顾重要经济作物种业发展。重点加强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建设,兼顾农作物原种繁育基地建设,全面提高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农业生产用种需要。种业基础设施建设要与新增7亿斤粮食规划、特色效益农业发展规划、农业综合开发、粮食基础能力建设等统筹衔接,各有侧重,确保形成发展合力。
(三)发展目标。2020年,全市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供种保障、企业竞争和市场监管“四大能力”全面提升,基本建成辐射长江中上游和西南地区的区域性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心。
——科技创新能力稳步提升。形成科研分工合理、产学研结合、资源集中、运行高效的农作物育种新机制。实现科研院所与其所办种子企业“事企脱钩”。发掘一批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功能基因资源,培育一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农作物品种,种子企业选育的农作物品种所占比重提高到50%以上,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8%以上,良种在农业增产中的贡献率达到50%以上。
——供种保障能力全面提高。建设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的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基地100个、30万亩。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种苗供应率提高到80%。恢复健全市级种子储备制度。
——企业竞争能力持续增强。培育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子企业23家、具有特色的市级专业化种业龙头企业58家,切实提升种子企业的科技创新、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水平。
——市场监管能力全面加强。建立健全职责明确、手段先进、监管有力的种业监管体系,完善农作物品种试验示范、种子质量检测、种业信息服务三大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全面提升种业监管能力和水平。
专栏重庆市农作物种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单位
2012
2017
2020
种业科技创新能力
1
新建国家农作物品种改良分中心
/
1
0
2
三峡库区种质资源保存能力
万份
/
1
2
3
新建企业科研育种创新基地
/
1
0
4
主要农作物自主知识产权品种市场占有率
%
25
30
35
5
良种在农业增产中贡献率
%
43
46
50
供种保障能力
6
主要农作物良种覆盖率
%
96
97
98
7
标准化种子生产基地
万亩
5
20
30
8
主要农作物种子自给率
%
55
65
80
8
制种综合机械化率
%
25
45
50
9
主要农作物商品种子种苗供应率
%
50
65
80
10
主要农作物种子质量合格率
%
90
95
98
11
市级种子救灾储备数量
万公斤
/
15
20
企业竞争能力
12
注册资金1亿元的国家级企业
/
2
3
13
注册资金3000万元市级种业龙头企业
2
5
8
14
种子企业选育并通过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占当年审定总数的比例
%
30
40
50
15
种子企业前五强所占市场份额
%
30
45
50
市场监管能力
16
区县级种子管理机构占区县比例
%
86.8
100
100
17
全市种子质量检验能力
万份
1.5
2
3
18
企业覆盖率
%
60
90
95
19
主要作物种类质量抽检覆盖率
%
30
45
50
20
品种覆盖率
%
10
30
40
21
制种基地与市场监测覆盖率
%
60
90
100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新型农作物种业科技创新体系。推进科企合作,支持种子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组建技术研发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逐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强化种业基础性公益性研究,构建以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为主体的农作物种业科技源头创新体系。建设国家农作物品种改良重庆分中心、三峡库区种质资源研究中心、国家种质资源柑桔圃、榨菜工程研究中心、野生大树茶种质资源基因库等种质资源共享平台,开展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搜集、保护、鉴定、深度评价和重要功能基因发掘,实现种质资源依法向社会开放。加强育种理论方法和分子育种、检测检疫、抗性鉴定、生产加工、信息管理等关键技术研究,制定和完善品种真实性、种子质量等检验检测技术标准;加强常规作物育种和无性繁殖材料选育及应用技术研发。扶持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建立科研机构和队伍,引进国内外先进育种技术、育种材料和关键设备,创新育种理念和研发模式,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突破性优良品种,并率先在水稻、玉米、油菜等作物取得重大突破,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二)建立健全农作物良种繁育体系。加快重庆市海南南繁基地提档升级,支持建设核心育种材料和亲本繁育基地。结合农作物区域布局,建设一批水稻、玉米、马铃薯、蔬菜、油菜、水果、茶叶等优势种子种苗生产保护区。扶持有实力的种子企业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采取租用等土地流转方式,建设稳定的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基地。建立政府支持、种子企业参与、商业化运作的种子生产风险分散机制。加强种子生产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建立现代化种子加工中心和配送体系,提高种子生产、加工能力和服务水平。
(三)健全种子市场宏观调控体系。建立农作物种业信息服务平台,引导企业建立覆盖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的种子质量可追溯机制。建立市级种子应急储备体系,重点储备短生育期作物和大宗农作物种子,保障灾后恢复生产和区域性市场调剂对农作物种子的需求,提升我市农业生产救灾应急能力。建立健全市级种子储备机制和管理制度。
(四)建设种业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加快基础性公益性农作物种业研发、品种改良、检测鉴定等平台建设,改善基础条件,积极创建国家级农作物种业育种创新基地。加强农作物种业人才培养,定期培训种子企业科研、生产、检验、营销、管理等人员,培养制种能手和制种大户,搞好农作物种业人才继续教育和知识更新培训,强化农作物种业人才和科技支撑。加强种子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健全农作物品种试验、特性鉴定体系,建设和完善一批农作物品种试验站、抗性鉴定站、植物新品种测试分中心、植物品种繁殖材料保藏库(圃)、品种真实性鉴定中心,形成覆盖全市不同生态区、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品种试验鉴定网络,提高品种试验鉴定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品种特异性、抗病性和抗逆性鉴定,科学制定品种审定标准,严格农作物品种审定和鉴定。二是建立健全种子质量检测体系,建立种子海南南鉴基地、本地同季鉴定基地、市级农作物品种标准样品库,着力提高市级种子检验机构品种真实性和转基因检测能力,加强30个区县级种子、种薯、种苗质量检测机构能力建设,实现大宗农作物种子种苗质量抽查全覆盖。三是健全种业信息服务体系,建立种子市场监测与预警机制,完善种子生产和市场信息监测体系。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建设重庆种业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健全县级种子管理部门、种子企业、科研部门等终端种子信息服务体系,建设“重庆市种子信息处理预警中心”,建立完善种子生产和市场信息监测调度点,强化监测手段,提高种子市场的监测与预警能力,提升种子管理现代化水平。
(五)构建新型良种推广体系。建立品种权转让交易公共平台,制定交易管理办法,规范交易行为,促进优势新品种、新技术等农作物种业重大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在粮油生产大县建设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场,开展丰产性好、适应性广的品种展示示范,实现管理部门看禾推介品种、农民看禾选用品种、种业企业看禾营销品种,加快突破性优良品种等主导品种推广,培育大品种。健全品种退出机制,加快不适宜种植品种退出。引导企业建立新品种示范网络,完善种子市场营销、技术推广、信息服务体系,建立乡村种子连锁超市、配送中心、零售商店等基层销售网络,加强种业技术推广和售后技术服务,大幅提高市内前5强企业市场集中度。
(六)建立完善种业监管体系。加强市、区县两级种子管理体系建设,明确负责种子管理的机构,强化种子管理职能;健全管理队伍,强化人员培训,提高人员素质,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能力;强化能力建设,保障种子管理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有效开展。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种子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考核,对管理人员实行岗位和业绩考核。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加强行业服务,规范企业行为,重点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推进企业间、行业间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建立联打联动机制,严厉查处套牌侵权行为,优化企业发展环境。
(七)打造新型农作物种业企业发展体系。推进种子企业做大做强,支持种子企业间的兼并重组,鼓励具备条件的种子企业上市募集资金,扶持大型优势种子企业通过市场机制整合农作物种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着力打造育种能力强、加工技术先进、经营管理规范、营销网络健全、技术服务到位的具有较强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支持种子企业牵头或参与组织实施种业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等项目。改善种子企业科研、加工、检验、仓储等基础条件,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建设品种测试体系、新品种展示示范基地、现代化农作物种子加工处理中心等,提升企业的品种选育、繁育、推广能力,提升种子质量水平。推动种子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加强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引导市内优势种子企业“走出去、请进来”,参与国际合作交流,开拓国内外市场。努力构建以大型现代农作物种业龙头企业为主体、以特色专业化种子企业为支撑、以销售服务型种子企业为配套的现代农作物种子企业发展体系,着力打造23家在西南地区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育繁推一体化”现代农作物种子企业,增强农作物种子企业竞争能力。
(八)建立完善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强化财政、金融、税收、保险等政策支持。鼓励科技资源向企业流动,打造分子育种大平台、品种权交易平台,为育种新技术、新成果向优势企业流动创造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适时修订农作物品种测试、审定、保护和退出制度,完善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审批和监督管理的有关规定。强化品种管理,改进现有农作物种业科研成果评价方式,完善育种成果奖励机制,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形成有利于加强基础性公益性研究和解决生产实际问题的评价体系。制定农作物育种研发、科技成果转化及科研人员行为准则。
四、发展布局
(一)发展重点。重点发展水稻、玉米、马铃薯、小麦、甘薯、杂粮、油菜、大豆8种主要粮油作物和蔬菜、柑橘、茶叶等重要特色经济作物种业。开展相关种质资源的搜集、保存、评价与利用,挖掘高产、优质、抗病虫、营养高效等具有重大应用价值的功能基因。坚持常规育种与生物技术相结合,培育适宜不同生态区域和市场需求的农作物新品种。开展种子种苗生产轻简化、机械化、工厂化以及加工贮藏、质量检测、高产高效栽培、病虫害防控、品质测试等相关技术研究,实现良种良法良制配套。
专栏主要粮油作物种业发展目标和重点

作物
发展目标(到2020年)
           
水稻
培育年推广面积超过100万亩的新品种23个,自育良种覆盖率达50%,杂交水稻机械化制种面积达到60%,集约化商品育秧覆盖率达40%
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杂交水稻商业化育种体系;创制一批广适、高抗、高品质、高配合力的水稻骨干亲本;引进选育一批优质、高产、抗病以及适宜于机械化种植品种、强再生力品种、适应中高山区的中早熟品种,以及优质特种稻、专用稻品种;加强杂交水稻种子繁育、机械化制种、种子检测、加工和贮藏等技术研究与应用
玉米
培育年推广面积超过50万亩的新品种24个,自育良种覆盖率达40%
建立规模化高效单倍体育种技术体系和分子标记辅助育种技术平台,构建骨干育种群体,建立以企业为核心的玉米商业化育种研发体系;选育一批优良玉米自交系;引进选育一批高产、抗逆性强、适合机械化制种的平丘与山地普通玉米、特用型鲜食、加工专用玉米以及青贮玉米等品种
马铃薯
筛选培育高产、优质专用新品种24个,脱毒种薯覆盖率达到60%
构建以公益性研究单位为主体的品种资源保存和鉴定、遗传改良和品种选育体系,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种薯繁育体系和流通体系;开发种薯病害快速检测技术;开展脱毒种薯繁育和质量控制技术研究与应用;选育一批鲜食型、加工型、保健型优良马铃薯品种
油菜
培育推广面积超过20万亩的、适应机械化作业的早熟、高油、高产新品种24个,商品化供种率达到70%,油菜“双低”率达到90%
建立完善油菜育种创新平台,选育一批具有高含油、抗裂角、耐密植、抗(耐)菌核病、早熟耐低温、耐寡照高湿等性状的优异材料和骨干亲本,培育一批早熟性突出、含油量高、适应机械化作业的油菜新品种和油蔬兼用型品种
小麦
培育优质专用小麦新品种1—3个,商品化供种率达到70%以上
加强分子育种、远缘杂交等育种技术研究,在小麦杂种优势利用、适宜于机械化生产的小麦新品种等方面获得突破,培育高产、优质、抗病性强的中筋小麦专用品种
大豆
培育高蛋白大豆新品种23和黑大豆等特色专用新品种12,商品化供种率达到60%
构建以公益性技术研究为主体的品种资源保存、鉴定、材料创新和常规品种选育体系;加强大豆地方资源的收集、筛选、评价、利用,挖掘、创制一批优异材料;选育一批高蛋白品种、高抗的鲜食和加工大豆新品种
甘薯
培育和改良优质专用甘薯品种35个,甘薯良种覆盖率达到85%以上;集约化商品种苗覆盖率达35%
强化甘薯种质资源的引进、收集、筛选、评价,培育和改良一批适合丘陵山地栽培的优质专用甘薯品种
杂粮
培育一批优质、高产、多抗的优质杂粮新品种,商品化供种率达到40%
构建特色豆类、荞麦和高粱等杂粮资源保存、鉴定、材料创新和品种选育体系,开展杂粮基础群体改良,加强良种、良法和良制配套技术及模式研究应用,引进培育优质、高产、多抗的杂粮新品种

专栏重要特色经济作物种业发展目标和重点
作物
发展目标(到2020年)
           
蔬菜
培育和改良榨菜、加工辣椒等特色蔬菜品种达20个以上,主要蔬菜品种良种覆盖率达到97%以上,青菜头、儿菜等有地方优势的单品种市场占有率达90%以上;培育具备核心竞争力的“育繁推一体化”蔬菜种苗企业35家,辣椒、茄子、萝卜等优势种子的输出量翻一番
建立健全榨菜、加工辣椒等特色蔬菜良种研发、引种、示范、推广体系;强化蔬菜作物种质资源引进、收集、筛选、评价,利用常规育种、分子标记辅助选择等手段,培育和改良一批适合丘陵山地设施栽培、露地栽培、加工生产专用的优质、抗逆、抗病、高产、耐贮的蔬菜优良品种;培育区域性蔬菜种子批发市场
柑橘
培育柑橘优良新品种24个,柑橘无毒化良种苗木生产供给率达到100%,良种化栽培率达100%
建立国家柑桔种质资源圃,开展最佳砧穗组合选配等技术研究与应用,培育矮化、抗病性强、适应能力强的砧木类型;引进培育一批适于三峡库区种植的不同熟期、高抗、优质的鲜食或加工型新品种
茶叶
培育适合不同生态区和不同茶类的优良新品种24个;无性系茶树良种覆盖率达到70%以上,茶树良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开展茶树抗寒、抗病、抗虫和抗旱遗传机理及遗传转化、植株再生技术研究;筛选种内杂交和远缘杂交结实率高的亲本组合,选育一批适于三峡库区不同海拔区域种植的优质、抗病、低氟、适合机采的新品种
水果
引进名优新品种35
加强猕猴桃、李、梨等水果的引进、筛选,发展特色水果
(二)生产布局。按照“优势区域、企业主体、规模建设、提升能力”的原则,根据我市不同区域生态特点,打造种子生产优势区,在优势区域科学规划建设100个左右共计30余万亩的主要粮油作物、重要特色经济作物原种繁育基地和种子生产基地。
专栏4 农作物良种繁育布局
   
   
   
农作物原种繁育基地
南繁
基地
建设海南农作物亲本繁育基地2个,面积0.05万亩
海南省陵水县等
水稻
建设水稻亲本繁育基地4个,面积0.2万亩
梁平县、忠县、万州区等
玉米
建设玉米自交系繁育基地2个,面积0.1万亩
云阳县、忠县
油菜
建设油菜原种繁育基地2个,面积0.1万亩
秀山县、潼南县等
马铃薯
建设马铃薯原原种繁育基地3个,面积0.2万亩
巫溪县、石柱县、武隆县等
榨菜
建设榨菜原种繁育基地1个,面积0.05万亩
涪陵区
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基地
水稻
建设水稻种子生产基地20个,面积20万亩
梁平县、垫江县、綦江区、涪陵区、万州区、忠县、酉阳县、开县等
玉米
建设玉米种子生产基地4个,面积2万亩
彭水县、梁平县、云阳县、巫山县等
马铃薯
建设马铃薯脱毒种薯生产基地10个,面积5万亩
巫溪县、巫山县、武隆县、酉阳县、石柱县、万州区、丰都县、云阳县等
甘薯
建设甘薯种苗生产基地6个,面积0.3
彭水县、万州区、巫山县、酉阳县、北碚区等
杂粮
建设蚕豆、高粱、荞麦、绿豆、芸豆、红小豆、饭豆种子生产基地14个,面积1.4万亩
巫山县、合川区、永川区、丰都县、酉阳县、彭水县、城口县、黔江区、云阳县、潼南县、铜梁县、开县、石柱县等
油菜
建设油菜种子生产基地5个,面积0.8万亩
潼南县、垫江县、秀山县、云阳县等
大豆
建设大豆种子生产基地2个,面积0.4万亩
忠县、合川区等
蔬菜
建设蔬菜种苗生产基地10个,面积1万亩
璧山县、武隆县、石柱县、潼南县、万州区、巴南区、永川区、綦江区、涪陵区等
柑橘
建设柑橘种苗繁育基地2个,面积0.2万亩
江津区、忠县等
水果
建设猕猴桃、枇杷、桃、李、梨等水果母本园10个,面积0.5万亩
江津区、大足区、万盛经开区、黔江区、武隆县、永川区、万州区、奉节县、巫山县、城口县等
茶叶
建设标准化无性系良种茶叶生产基地4个,面积0.2万亩
永川区、巴南区、万州区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推进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工作协调组的作用,各级农业、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社保、质检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研究解决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成立种业发展规划实施小组,切实加强对现代种业建设工作的领导、指导、监督、管理和协调。各区县(自治县)要依据本规划,制定本地区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细化工作措施,研究解决种业发展中的重要政策和投入等问题。
(二)完善法律法规。根据《种子法》及其配套规章,结合重庆实际,及时修订完善重庆市相关实施办法和细则,制定并完善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办法、非主要农作物品种鉴定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备案办法、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健全种子法规体系,为现代种业建设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三)强化政策支持。不断健全和完善扶持政策,认真落实现代农作物种子企业各种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机构特别是政策性银行要加大对种子收储的信贷支持力度。将种子精选加工、烘干、包装、播种、收获等制种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制定政策支持从事商业化育种的科研单位或人员进入种子企业开展育种研发。
(四)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农作物种业财政投入,重点支持“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开展商业化育种,支持育种创新、种子生产加工等能力建设,改善农作物品种试验审定、种子质量检测、种业信息服务条件。支持种子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合、入股等方式集聚资本,支持大型企业通过并购和参股等方式进入农作物种业,引导发展潜力大的种子企业上市融资。
(五)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全过程管理,严格准入条件和标准,依法核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加强行政许可事后监管和日常执法,建立许可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和生产经营信息报告制度。严格品种审定与保护,加强种子市场监督,健全种子例行监测机制,严厉打击未审先推、无证生产、抢购套购、套牌侵权和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强化种子出入境检验检疫,开展疫情监测及监督抽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健全以新品种权为主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完善种子管理系统和农业执法队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监管机制。规范外资企业在我市从事种质资源搜集、品种研发、种子生产经营等行为,做好外资并购市内种子企业安全审查工作。
(六)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充分发挥种子行业协会在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中的协调、服务、维权、自律作用。加强行业服务,开展种子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推进我市种业与国内外种业的交流与合作。强化行业自律,引导种子企业依法生产、守法经营,规范种子企业行为,维护种业市场秩序。
 抄送:市委办公厅,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政协办公厅,市高法院,市检察院,重庆警备区。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109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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