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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水:非法销售种子男子获刑两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0-11  来源:贵阳晚报  浏览次数:194
 

     本报讯 遵义市习水县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审理一起非法销售种子案,涉案人彭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了解,彭某自2008年以来,长期在该县的民化、同民、醒民、隆兴、土城等乡镇非法销售种子。其中,2011年销售量在1万公斤左右。今年3月,彭被抓获,并在其身上发现一本种子销售帐本。经审,彭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同时,经询问和核对帐本,彭2013年涉案种子数量8300公斤,货值金额16万元。

     据了解,因涉案种子数量多、涉案金额巨大,彭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涉嫌触犯刑法。日前,习水县检察机关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该县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方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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