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磴口县乌兰布和农场农民李某、长某、詹某将一面写有“执法为民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磴口县公安局,感谢民警为他们追回了27160元蜜瓜种子款。
2012年11月25日,五原县的瓜贩子金某到李某家中说,明年种瓜就种“哈雷17”蜜瓜,这种蜜瓜在额济纳旗非常畅销,李某的瓜由他包销。李某听后,觉得种植蜜瓜有保障,就和金某协定购买种子。金某对李某说,这种蜜瓜种子非常难买,只有他才能买到。李某信以为真,便将长某、詹某及自家的27160元种子款交给金某让金某购买种子。金某收了种子款后,没有按照协定将种子购回,也没有给李某退种子款,后来失踪。
磴口县公安局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侦查。2013年6月7日,金某迫于压力投案自首,并将27160元种子款如数退还。至此,李某等终于拿回了血汗钱。于是,就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巴彦淖尔日报社《黄河晚报》记者 甲由 通讯员 侯建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