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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部门发出警示:购买种子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16  来源:黑龙江新闻网  作者:廉玉晖  浏览次数:190
 

    黑龙江新闻网齐齐哈尔1月16日讯 1月9日,梅里斯工商分局提前进入“红盾护农”备战阶段,发出“种子四不买”警示。

    梅里斯工商分局发现,近期辖区出现一些外省厂商活动的踪迹,他们多采取参观、旅游、吃请、订金预购等手段,推销其生产经销的主要农作物种子,但厂商的产品、甚至相关手续和标志却不见真容。以往农资打假过程中,类似情况坑农害农的案例不是个案,为严防不法商家售假售劣,梅里斯工商通过本地媒体及讲座向农户发出警示。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过国家级或者省级审定”、“ 应当审定的农作物品种未经审定通过的,不得发布广告,不得经营、推广”的规定,未经审定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品质不稳定,难以保证其质量,没有审定手续的种子农户不能购买。

    第二:相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于同一适宜生态区的地域,须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引种,所以邻省区的主要农作物种子并不一定适合本区,要慎重购买,例如吉林省、内蒙古的主要农作物种子,虽已经过省级审定,但因其所在地域与梅区所处积温带可能存在差异,产量难以保证,谨慎购买。

    第三:光看外表不行,有些厂商采取不正当宣传手段推销产品,主要农作物种子宣传单及包装说明繁杂,不经认真分辨,宣称的每亩、每公顷能达到高收、高产等标注不可轻信,核实后才能购买。

    第四:经销商没有信誉卡或正规发票的种子不能买。

    梅里斯工商还特别强调农户购买种子时,要留存种子包装袋及相关种子实物,确保在发生侵害行为时,能够提供证据,保证索赔结果。 
来源: 作者:  编辑: 冯丽娜 201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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