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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开展2012年小麦种子质量专项监督抽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22  来源:山西种业网  浏览次数:124
 

关于开展2012年小麦种子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

晋农办种子发〔2012〕109号

有关种子检验机构,各市种子站:

    为强化秋季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保障小麦等秋播作物生产用种安全,根据农业部统一部署和《2012年山西省种子执法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12年小麦种子质量专项抽查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和范围

    抽查作物以小麦为主,包括小麦原种和大田用种。抽查对象为种子生产企业仓库内待销的商品种子或种子门市部销售的商品种子。

    抽查企业为承担良补小麦供种任务的企业及小麦种子经营户,良繁基地项目建设企业,上年度抽查不合格企业。

  二、检查项目

    种子实物质量和标签标注质量。其中,实物质量包括净度、水分、发芽率和品种纯度。

    三、工作安排

    1、工作分工:本次抽查由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牵头,山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等5家种子检验机构共同实施。山西省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承担品种纯度田间小区种植鉴定工作,其余4机构负责样品扦取及净度、水分、发芽率检测。其中,长治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抽查临汾,临汾市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中心抽查运城,永济市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抽查晋城、长治,泽州县农作物种子检验中心抽查晋中、吕梁。

    2、样品抽检:小麦良种补贴供种企业抽查2个种子样品,小麦种子经营户抽查1个种子样品,良繁基地建设企业按所繁品种各抽取原种1个种子样品,其中上年抽查不合格企业抽查不少于3个种子样品。样品重量要严格执行《农作物种子检验规程》规定的样品最小量。扦样时要保留包装袋,复印或拍照留存进货发票或凭证、购销合同或委托协议等证据,并做好笔录。

   3、时间安排:8月25日前,各承检检验机构编制工作方案报省种子站,领取监督抽查通知书;8月25日-9月15日,各检验机构完成扦样工作;9月30日前,各检验机构完成室内三项检验,并告知受检单位;9月25日前,数取纯度样品送省中心;9月10日-10月10日,完成田间种植小区设计和播种工作;2012年5月下旬,完成田间小区种植鉴定工作,结果汇总并报省农业厅。

  四、工作要求

    1、规范操作,程序合法

    承检机构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在扦样、生产商确认、样品检测、结果通知、异议处理、结果判定和报送等各环节科学规范操作,依法公正开展,认真做好记录取证,妥善留存文书邮寄及送达凭证等材料,确保形成完整、可靠、可追溯的证据链。特别是经检测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应安排复检,确保检测结果无误后,立即将检验结果书面通知生产商和经营户,如企业提出异议,应做好异议答复处理工作。

    2、高度重视,积极配合

    秋季种子市场检查工作是2012年种子执法年活动的重要工作内容,各级种子管理站及检验机构要高度重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协调配合,选派业务骨干,加强培训指导,明确工作质量要求,确保检查工作顺利开展。受检单位要积极配合扦样员完成扦样任务,主动介绍小麦种子生产经营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因故不能按时接受抽查的企业须写出书面证明材料,由各市种子站核准并签署意见。受检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扦样,否则以质量不合格论处。

山西省农业厅办公室

201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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